县委巡察办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县委巡察办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咸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该单位“县委巡察办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7-98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委巡察办办公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总预算:

第一包(办公设备) 20.96万元

第二包(办公家具) 6.4万元

四、采购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第一包

商用台式电脑

20台


商用笔记本电脑

10台


多功能A3一体打印机

1台


多功能A4一体打印机

6台


便携式打印机

13台


碎纸机

1台


U盘

18个


档案(财务)自动装订机

1台


第二包

办公桌椅

25套


档案柜

10组


保密柜1(0.49*0.45*0.87)

8台


保密柜2(0.6*0.5*1.2)

2台


饮水机

5台


取暖设备

25台


五、采购单位:中共咸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六、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参会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加询价供应商询价前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第一包4000元,第二包1000元,必须从投标商基本户(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交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包账号:95588 31817 0000 42648

第一包账号:95588 31817 0000 42663

交纳截止时间:同询价时间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八、获取采购文件要求: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下载地址:见附件

九、询价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30时。

十、询价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贺智(电话:189*****331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 磊

联系电话:****-*******

传 真:****-*******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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