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森库房屋面防水改造招标公告
江森库房屋面防水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江森库房屋面防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ZB-2017-297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江森库房屋面防水改造项目已由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江森库房屋面防水改造项目 2.2工程性质:江森屋面防水改造项目。内容包括:江森屋面防水TPO改造。 2.3招标范围:江森屋面防水整体改造。招标内容包括:原有江森屋面上层铺设TPO防水卷材。详细改造内容范围及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江森库房屋面 2.6计划工期:2017年12月4日开工,2018年1月24日竣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级,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3年(2014-2016年度)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近3年(2014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和城乡部建办市【2016】6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一汽集团公司监察部【2016】4号文件列入中国一汽永久业务禁止“黑名单”合作商的投标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评标澄清、招投标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办理;相关文件和表格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资料,到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接受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6时00分整,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接受,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合格报名资料按顺序依次登记,至登记完成为止。)参与投标的本地企业及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有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企业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无在建证明复印件; (8)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网站公示页截图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 (1)-(10)各项所列明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报名时需要对递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网上查询、核实,并需填写报名表格等,请投标人充分考量上述因素,尽量提前到达报名场所,避免因超过截止时间影响报名(以被授权人和报名资料到达时间为准)。 查询网站: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dataservice/query/staff/list 2. 长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查询无在建) http://jgpt.zhcj.ccjw.gov.cn/ccjw/Portal/Publish/iprint/DataList.aspx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并备注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8日上午9:30分,地点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长春市锦程大街2769号)。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地点与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一致。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电子邮件:********0@qq.com">********0@qq.com 联 系 人: 费女士、曲女士 电 话: ****-********、******** 银行帐号:****************843 行 号:********01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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