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胶片招标公告

中心卫生院胶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长乐镇中心卫生院就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卫生院胶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DPCG-********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胶片规格11*14

约12000

55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需提供胶片样品

2胶片规格13*17约12000详见招标文件需提供胶片样品

2

配套打印机

1

详见招标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具有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7-11-08至2017-11-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 报名/发售地址:嵊州市达成路115号中天大厦五楼

3.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9 09:30

七. 投标地址:嵊州市达成路115号中天大厦五楼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2017-11-29 09:30

九. 开标地址:嵊州市达成路115号中天大厦五楼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1000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德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嵊州支行

银行账号:3922 7258 442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2.1 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2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3 投标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4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其他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德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倩文

联系电话:151*****112

邮箱:********9@qq.com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纬五路595号

2、采购人名称:长乐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5*****226

地址:嵊州市长乐镇锦绣大道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胶片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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