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
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
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招标编号:TRZBC2017-99)”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招标人为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相关内容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
2.招标编号:TRZBC2017-99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涉及到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等软件的设计开发及相关软硬件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现场验收并交付使用、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投标单位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及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投标最高限价):498.00万元,其中硬件设施245.00万元,LED屏80.00万元,软件产品173.00万元;
6.项目完成期限:(1)第一期交货:12月8日前交付86辆公交车的车载设施设备到招标方指定的客车厂家,并安排人员和客车厂家一起完成安装;(2)第二期交货:12月25日交付185辆公交车的车载设施设备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安排人员和招标方一起完成安装。同时交付相关软件,于2018年1月31日完成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7.交货安装地点: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持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的须符合其它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软件开发商,且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须提供拟供软件产品(公交智能调度系统)须具有《软件著作权证》(有效期);
2.投标单位拟供相关硬件产品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若有)、相关认证证书及经营许可证书,参与本项目的多家投标单位拟供核心产品(公交智能调度系统)为同一品牌的将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
3.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投标单位须承诺智能调度及监控系统与保山城市一卡通系统能够互联对接,并提供互联对接实施方案;
4.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5.投标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投标单位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须拥有采购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具备系统更新、升级的能力,并具备对该软件进行二次开发的能力,以满足客户化需求。
2.投标单位拟供的相关设备和材料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产品检验检测合格;产品达到国家及交通部等行业相关质量安全技术通用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3.投标单位须承诺:若有幸中标,将在保山市本地设立长期售后服务点,以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投标单位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投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鲜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5.硬件产品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现场须提交授权书原件核验,核验后退还);
6.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八、投标报名时间、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8.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 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
8.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8.2.1现场报名:投标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公告“三、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套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报名登记并通过核验后,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8.2.2网上报名: 投标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除需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外,还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557)。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90000.00元整。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10.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 ZCTBJ)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格式为*. ZCT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10.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10.4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同时提交资料的原件:以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准。
10.5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十一、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招标文件费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 |
联系人:杨青云 | 联系人:卢女士 |
十二、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北城区义乌路以西远征路以北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
传真:0875-*******
监督电话: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备注:
1.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单位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单位在公告期内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单位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单位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98
附件信息附件: |
|
招标
|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