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石化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青岛石化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青岛石化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岛石化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青岛石化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炼发函〔2017〕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青岛石化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青岛石化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8号。

2.3建设规模:本提标改造项目处理规模为200m3/h,项目改造工程从污水处理场的监测池开始进行升级改造,利旧原有的高效气浮池,主要改造内容有:

1) 监测池出水先进原高效气浮池,再自流入曝气生物滤池1段(以下简称BAF池1段);

2) 原MBBR池改造为BAF池1段;

3) 原循环水排水提升池改造成反冲洗废水池和反渗透浓盐水池;

4) 新建臭氧催化氧化池;

5) 新建曝气生物滤池2段(以下简称BAF池2段);

6) 新建加药间和臭氧设备间;

7) 工程配套电气、自控、管道等公用工程。

2.4建设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3313.27万元(已抵扣增值税435.65万元)。

2.5计划工期:62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青岛石化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55岁,2012 年1月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人,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油化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满足土建、机电安装等相关专业监理工作需要,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有石油化工项目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4.3.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9日8时00分至2017年11月14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17时00分。

4.3.2 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1)购买时间:2017年11月9日8时00分至2017年11月14日17时00分(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16室。

4.4纸质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5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纳税人识别号;

(6)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4.6 若需邮寄,另收50元邮寄费。

4.7 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标书款与邮寄费(合计1050元)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下列账户:

开户名: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开户帐号:****************0970

联行号:********4020

联系人及电话:刘宇青,***-********

电汇时请备注“STC-BJ-2017-N180 标书款及邮寄费”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标书款与邮寄费(合计1050元)后2日内寄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延误或遗失的责任。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7年11月29日08:00至09:00。

6.3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9:00。

6.4递交方式: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8号;

邮编:266043;

联系人:曲杰;

电话:****-******** 137*****516

传真:****-********

电子邮箱:qujie.qd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 102500;

联系人:窦金环;

电话: ***-******** 136*****392

电子邮箱: doujh.yssh@sinopec.com 。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13. 特别提醒: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潜在投标人必须激活企业CA后,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17年1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标改造 污水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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