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遂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TCJA********87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
二、说明4
三、 询价文件5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5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9
六、询价与评审10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12
八、评审结果公示、质疑12
九、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13
十、 采购代理服务费13
十一、附则13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4
合同条款前附表14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0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21
1.询价响应书 22
2. 报 价 表 23
3.分项报价表 24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25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26
6. 其他资料27
7. 中小企业声明29
8.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0
9.技术文件31
10.资格证明文件32
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37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37
二、采购要求38
三、验收及售后服务41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遂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依据遂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采购方式,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JXTCJA********87
二、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1 宫腔检查镜 台 1 29万元
2 经皮黄疸检测仪 台 3
3 振动排痰机 台 2
注: 询价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所投宫腔检查镜、经皮黄疸检测仪、振动排痰机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文件。
五、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 号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七、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 11 月 9 日起至2017年 11月 15日自行在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czbtb.cn/)下载询价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询价大会。
注: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如为三证合一,则只需展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进行现场展示,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其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2017年11月 16 日10:00时(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县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采购人:遂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遂川县东路大道2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3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市建设局)二楼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尹先生 邮 编:343000
电子函件:jxzbja@126.com 网 址:http://www.jxbidding.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2.1 采购人:遂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遂川县东路大道2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348
2 2.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市建设局)二楼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
3 16.1 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询价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情况证明为准),单据上须注明“遂川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用设备采购”字样,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的供应商,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遂川县支行
帐号:****************88
注:询价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供应商原因而造成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 17.1 询价有效期:自询价之日起 90 天
5 18.1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 副本3份
6 2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邀请”
7 23.1 询价时间:详见“询价邀请”
询价地点:详见“询价邀请”
8 28 成交标准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所投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产品同时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 37.1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伍仟元收取
11 38.1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进场交易服务费。
(2)具体金额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有关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询价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
3. 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详见“询价邀请”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4 联合体询价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4. 询价费用
4.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
三、 询价文件
6. 询价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询价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询价文件中均有说明。询价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文件不单独提供询价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询价文件的询问
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8.3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询价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询价。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询价,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9.2 询价文件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9.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
9.4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9.5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0.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询价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询价响应书
(2) 报价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7) 中小企业声明(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8)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9) 技术文件
(10) 资格证明文件
(11) 询价保证金
11.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写目录。
1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1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竞争性询价
12.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1.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2.1.3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询价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 7、8”)。
12.1.4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询价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7、8”)。
12.1.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1.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2.1.7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2.2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询价采购
12.2.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2.2.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2.2.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12.2.4如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12.2.5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3.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询价文件附件10)。
13.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4. 证明货物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相关服务与询价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对照询价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
3) 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5. 报价
15.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5.2所有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保险费和税费等相关费用。
15.3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供应商不同意,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15.4总价中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响应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缺漏部分成交后须提供,且成交价以响应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15.5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询价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按非实质性响应被视为响应无效。
15.4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6. 询价保证金
16.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 任何未按第16.1条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6.3 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7)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询价有效期
17.1询价有效期为自询价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询价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8.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8.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8.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8.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9.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为方便询价,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响应文件正、副本中须附有),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询价保证金凭据复印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19.3信封封口处有询价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询价时启封”字样。
19.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询价截止时间
20.1供应商必须在“询价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1. 迟交的响应文件
21.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询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
六、询价与评审
23. 公开报价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报价。公开报价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公开报价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公开报价时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拆封并公开报价。
23.3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供应商名称、总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报价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报价记录,只有公开报价时唱出的报价声明,在评审时才予以考虑。在公开报价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响应文件,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24. 成立询价小组
24.1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询价小组。评审工作由询价小组负责。
25. 响应文件的初审
25.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询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25.3询价小组可以允许响应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5.4 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 未提交询价响应书的;
2) 未提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
3) 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
4) 供应商未提交询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询价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5) 未按询价文件“第五章附件10”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6)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7)询价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而提供的是进口产品的;
8) 询价有效期不足的;
9)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10)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的;
11)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25.5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6. 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在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响应文件报价等实质内容作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7. 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7.1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中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8. 成交标准
28.1 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 与询价小组的接触
29.1 除按本须知第26.1条规定的外,从询价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询价有关的事项与询价小组私下接触。
29.2 供应商试图对询价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0. 终止询价采购活动的情形
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3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1.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1.2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优劣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32. 确定成交供应商
32.1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32.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评审结果公示、质疑
33. 公示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上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4.质疑
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询价文件之日或者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2)对询价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询价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事项;
(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采购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采购文件的凭证。
九、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
35.成交通知书
35.1采购代理机构公示评审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6. 签订合同
36.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处理。
36.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询价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6.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的原则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
十、 采购代理服务费
37. 采购代理服务费
31.1成交服务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和退还谈判保证金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采购合同。
31.2成交供应商可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相关信息如下:
开 户 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帐 号:********147*****716
31.3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以上费用到帐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十一、附则
39. 解释权
39.1本询价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9.1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剩余货款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2 11.5 质量保证期:货物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4)“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
6.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4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
9. 付款方式
9.1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0.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质量保证期、免费服务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2. 检验
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2.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卖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卖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延期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5. 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 税费
17.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 仲裁
18.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8.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8.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8.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 违约终止合同
19.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2 对响应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响应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1.3中小企业按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2. 合同修改
22.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6.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6.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6.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6.3除合同本身以外,26.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7. 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27.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 (项目编号)询价文件进行询价采购。经询价小组评定 (卖方)为成交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分项报价表
附件2-技术规格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附件4-履约保证金
3)成交通知书
4)询价文件
5)响应文件
6)合同补充条款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4.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分项报价表。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主要条款第8款。
6.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买、卖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询价响应书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询价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询价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报价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响应表
4. 商务响应表
5. 按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询价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询价有效期为自询价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我方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与本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2. 报 价 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 报价
声明 询价
保证金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总价:(大写)
注: 小、微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备注栏中注明,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3.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单 价
(元) 总价(元)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 备注
填表须知:详见注1 填表须知:详见注2
合 计:(大写) ¥:(小写)
注: 1. 小、微企业产品需在备注中注明,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 节能、环保产品需备注注明,同时标明该产品在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清单中的页码,
并提供复印件或截图;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不需提供)
3. 询价文件如另有单独分项报价要求的按要求填写。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盖章:
项目编号:
序号 询价文件条目号 询价文件技术规格 响应文件技术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盖章:
项目编号:
序号 询价文件条目号 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3、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6. 其他资料
6-1.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址/邮箱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银行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供应商盖章
6-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交付日期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供应商签章
7. 中小企业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8.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参考格式)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联系人
主营业务(万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年 月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9. 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和产品样本
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分项报价表
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4、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10.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 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询价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10-1.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10-2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询价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询价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询价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10-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10-4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询价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
10-5询价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10-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0-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10-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10-9. 询价保证金凭证
10-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10-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询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价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供参考格式)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为响应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询价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询价采购,提供采购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规定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
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10-9. 询价保证金凭证
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一、 采购需求一览表
遂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数 量 1批(详见采购清单)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应包含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存储、运输、保险、劳保、各种税费及质量保证期间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支付其他费用。
二、采购要求
2.1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宫腔检查镜 台 1
2 经皮黄疸检测仪 台 3
3 振动排痰机 台 2
2.2技术要求
2.2.1宫腔检查镜
1、宫腔镜:视度30°镜,超广角,长度30cm,集成光纤传输柱状晶体镜,直径≤2.9mm,可高温高压消毒;
2、操作鞘:直径≤4.9mm,带有通道用于≤7Fr.的半硬性手术器械;
3、连续冲洗操作鞘:直径≤5.5mm
4、宫腔镜:视度30°镜,超广角,长度30cm,集成光纤传输柱状晶体镜,直径≤4.0mm,可高温高压消毒
5、操作鞘:直径≤5.4mm,带有通道用于≤7Fr.的半硬性手术器械
6、连续冲洗操作鞘:直径≤6.0mm
7. 剪刀,单动,软性,≤7Fr.,长≤40cm
8. 剪刀,单动, ≤5Fr.,长≤34cm
9.膨宫加压器:适用于妇科内窥镜检查和手术过程中,利用气体压力对子宫进行液体加压膨胀以形成空间
10.电源:220V+22V 50Hz+1Hz
额定功率:30W
设定压力范围:1Kpa-30Kpa
调节步长:1Kpa
设定压力:1-30Pa
报警压力:30Pa
宫腔检查镜配置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宫腔镜≤2.9mm 1
2 操作鞘 1
3 连续冲洗操作鞘 1
4 宫腔镜≤4.0mm 1
5 操作鞘 1
6 连续冲洗操作鞘 1
7 剪刀≤7Fr 1
8 剪刀≤5Fr 1
9 膨宫加压器 1
2.2.2经皮黄疸检测仪
(1)测量精度:±1mg/dl;
(2)测量范围:00.0-20.0mg/dl;
(3)测量方式:氙闪光灯为光源的光反射式,蓝、绿光比较;
(4)显示:便携式直接读取血清胆红素值,显示单位为mg/dl;
(5)光源:氙闪光灯;
(6)电源:可充电电池组,测量次数:≥500次;
(7)数值:三位数值直接读取,无需对表换算;
(8)示值精度:检测板白色屏 00.0+1.0;黄色屏 20.0±1.0
2.2.3振动排痰机
序号 技 术 参 数
1 主机和推车可分离,方便单独使用,设备整体ABS模具成型。
2 灵活升级端口 有预留升级端口,可根据用户需要,程序能升级
3 电源电压 A.C.220V±22V,频率50HZ±10HZ
4 输入/输出功率 160W
5 电机旋转方向 逆时针
6 叩击输出 单路输出
7 频率控制 10—60HZ,连续可调,高亮度数码管显示,微电脑控制
8 时间控制 1—60min,连续可调,高亮度数码管显示,微电脑控制,可自动停机
9 输出速度 600转/分—3600转/分
10 振动幅度 小儿3mm,儿童5mm
11 漏电流 ≤40微安
12 叩击头 叩击接合器 用于体位引流时从叩击头的整个表面获得完整的叩击效果,使面板产生的振动作用转变为叩击作用。
叩击头1 直径 25mm,较硬的滑面橡皮,用于小儿身体中小的敏感部位,叩击接合器相连,用于小儿的体位引流。
叩击头2 直径40mm,聚氨酯海绵组成,用于新生儿的体位引流。
叩击头3 直径50mm,较硬的滑面橡皮,较之其它叩击头,用于体位引流治疗
13 五种自动
叩击模式 自动叩击模式1 变频范围10—20HZ;适用于0-1岁的儿童患者
自动叩击模式2 变频范围10—25HZ;适用于1-3岁的儿童患者
自动叩击模式3 变频范围15—25HZ;适用于3-8岁的儿童患者
自动叩击模式4 变频范围15—30HZ;适用于8-12岁的儿童患者
自定义叩击模式 用户可按照自己的叩击经验设计叩击程序。
三、验收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期限:12个月。质保期期限起计方式:从整机(含所有辅助设备及零配件)安装、调试且经甲方设备小组成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计算。设备验收合格后对整机(含所有辅助设备及零配件)质量保证期为壹年,对产品零配件供应在10年以上。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卖方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及免费提供零配件等服务。确保接到用户维修请求后,在0.5-1小时之内电话响应,如果需要卖方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或维修的,卖方按约定时间到位, 24小时内解决故障。经维修后,如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产品正常使用功能,维修人员必须书面向采购人告知原因并确认完工日期,完成任务后需经客户验收合格签字认可,确保采购人满意方可返回;若在两天内无法修复,需提供备用设备供客户使用。(如不能按时到场,采购人有权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在质量保证期满时,成交供应商应对设备进行另一次测试,如出现任何故障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费解决并取得采购人的同意。
3、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壹套(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操作维护手册等)。设备的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并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最终双方确认所用。
5、如遇厂方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做好移交手续。本合同、协议继续有效。
6、为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设备正常运转,成交供应商必须免费安排专职技术人员常驻施工安装现场,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设备系统的安装过程,对安装有质量否决权。如设备安装完毕在使用中发现系统质量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7、验收
1) 成交供应商每提供一批货物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书。
2) 采购人、中标单位双方共同派员对每批到达现场的货物进行验收,查验有关检测报告,同时根据检测验收标准对货物的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
3) 在设备安装中,如是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 如产品验收达不到检测验收标准,作退货处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 产品最终验收:项目结束后,应由采购人指定机构进行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正式签字进入质保期。
6) 检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最新行业标准。
8、培训
卖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对买方的操作人员提供培训、维护(修)人员讲课及实践培训,直到买方的操作人员完全掌握设备的使用为止;
9、质保期之后服务
供应商终生提供每年2次以上的设备巡检及售后的维修及保养,只收配件费,不收人工费。
10、特别说明
1)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除另作规定外)均应符合现行国际、国内和行业相关标准。所投货物须提供产品彩图及相关说明;供应商在竞谈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功能配置表和图片。
2) 产品的包装应为生产厂商出产时的原包装,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或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3) 供应商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以获得由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竞谈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的所有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与以上条款不符时,采购单位有权不予验收,已供货的全部退货,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对成交供应商和所提供的品牌产品提出警告并在相关媒体公布,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 如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货物的需求如:数量、型号等有变化,按实际数量计量,单价按成交单价计算。
6)技术未尽事宜,请与遂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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