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提标工程招标公告
龙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提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市龙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提标工程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行审(2017)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清远市龙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尾水提标工程设计总规模为8.0 ×104m3/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4.0×104m3/d。
本工程主要对清远市龙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排放的尾水进行再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规定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根据污水厂运行的实际情况,设计处理量为4.0×104m3/d。
2.2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2.3招标控制价:¥2076万元。
2.4计划工期:120天。
2.5建设地点:清远市龙塘镇龙塘营自然村(龙塘河汇入大燕河处的西南角)的龙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内。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踏勘现场
4.1由于本项目时间紧迫、建设条件恶劣,投标人应进行标前踏勘。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踏勘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11 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踏勘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代理,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5.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2.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2.3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4~3.5项要求的人员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2.4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5.2.5踏勘现场证明书复印件。
注:①投标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写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公章;②报名资料一式两份;③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④所有复印的资料在报名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152*****212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单工
联系电话:***-********/***-******** 159*****283
招标人:清远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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