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苏省防灾减灾中心救灾物资采购(JSZC-G2017-287)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C-G2017-287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防灾减灾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救灾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防灾减灾中心救灾物资采购

标书编号:JSZC-G2017-28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防灾减灾中心采购救灾物资一批,共分六个分包。明细如下表:

分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参照标准

备 注

包一

棉大衣

5000

救灾棉大衣标准

提供中号实物样品及样品检测报告原件

(检测报告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开标结束后退还)

棉衣

5000

救灾棉衣标准

救灾蚊帐

10000

救灾蚊账技术要求

包二

救灾彩条布

15

救灾采条布用户需求

救灾苫布(20M2

1000

救灾用聚氯乙烯涂层苫布技术要求

救灾苫布(40M2

500

救灾帐篷厕所

40

救灾厕所帐篷技术要求

(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中,评标结束后退还。检测报告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相应技术规格书为检验依据。)。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分别为包一205万元;包二95万元。

(三)本项目按分包预算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分别为包一205万元;;包二95万元。(以上最高限价均包含第三方全程检测费用。具体检验要求详见“检验部分”。)

三、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 年 11月28 日上午8:3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28 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唐文

六、实物样品要求及接收:

1、实物样品要求:

1)中标候选人实物样品在招标结束后将由江苏省防灾减灾中心封存,以备验收。

2)未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样品在招标结束后退还,由供应商自行搬走。

3)按照本招标文件制作的实物样品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4)样品评标期间正常的外观评测和防护性试验所造成的样品毁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样品制作、检验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实物样品接收时间:2017年11月 28日上午9:00-9:30,过时拒收!

3、实物样品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投标样品接收人:唐文、许修翔

4、实物样品递交时不得有任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商标、品牌或其他显示该投标人名称的标志。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 年11 月 28 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楼

邮编:210009

采购中心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许修翔 联系电话:***-********

技术部分:眭萱 联系电话:***-******** 185*****903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分包一人民币贰万元整,分包二人民币壹万元整。

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以供应商的名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汇款到指定账户,不接受代缴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见附件“保证金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救灾物资 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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