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医教结合设备四期(烹饪室)招标公告
特殊教育学校医教结合设备四期(烹饪室)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 |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新华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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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华景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大厦1613铺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英特****-******* | |
采购预算金额:33.0万元 | |
采购内容:医教结合设备(烹饪室) |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炊具设备和装修方面)营业执照核发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3、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 17:00:00 | |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1日14:30 | |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 |
供货时间:按甲方要求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备注:招标文件下载: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在“沧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特别说明: 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发售,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 沧州市政府招标办监督电话:****-******* 投标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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