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市政)

宜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市政)

一、 宜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已经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该工程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项目地址: 宜丰县耶溪河宜丰县城段下游 ;
2、建筑规模: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
3、质量要求: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
4、工程工期要求:2009年元月1日开工至2009年8月1日完成土建工程(含水电安装)。
三、本工程招标范围:1、施工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和附属土建。
四、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1、施工招标: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可以报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壹级资质,并在报名的同时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
五、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1、施工招标:投标报名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和五大员有效岗位证书。施工单位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的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县级及以上城市或相近规模污水处理厂的施工经历业绩(不计时间),施工业绩一律凭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另一种或以上能证明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不需要企业施工业绩。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 12 月13日。
报名时间:2008年 12 月13日至2008年 12 月19日5个工作日内(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带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地点:
受理报名人名称: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报 名 地 点: 宜丰县城市管理局
报 名 联系人: 徐亮 联系电话: 136*****886
陶毓强 联系电话: 139*****216
招标人:宜丰县城市管理局(章) 招标监管机构签收:宜丰县招标办(章)
法定代表人:刘泽仁 (章) 经办人:陶毓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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