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7号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7号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号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7】4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行政中心7号楼

规模:涉及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需装修改造部分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001001 7号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 7号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 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联合体牵头方资质需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最新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建筑装饰-Ⅰ组; 建筑装饰-Ⅱ组中,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指定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8日至2017年11月12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5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本工程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建筑装饰-Ⅰ组; 建筑装饰-Ⅱ组。(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备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满足上述条件的承诺书。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 (1)投标文件组成中:投标单位无须编制商务标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技术标)。(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发包下浮率为:装饰、安装12%,土建修缮10%,此下浮率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本工程标底价*******.52元,发包价*******.20元,请各投标单位按发包价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3)标底、发包价计算表和图纸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4)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B证原件参加开标,未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B证原件的作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不需到场参加开标。(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核定单编号:行1711-72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9楼代理部
邮 编: 邮 编: 215004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唐玉华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zcdl123@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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