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孵化器之展示中心项目

梅河口市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孵化器之展示中心项目

梅河口市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孵化器之展示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01-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孵化器之展示中心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发改字【2017】2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创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梅河口市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孵化器之展示中心项目施工,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跨度45米,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项目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梧桐路与万隆大街交汇处;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 年 12 月 7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 年 930,工期298 日历

2.4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1 8 日至2017 11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法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过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近期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

(6)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且盈利);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11 30 14 30 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创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华街88幢(1-2)-23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张慧

电话: 136*****4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 年 11 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示中心 孵化器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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