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宁远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宁远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2017]180号文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宁远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位于宁新绕城公路与大种地交界处。

3、工程规模:该项目地点位于宁新绕城公路与大种地交界处,占地面积450亩,建筑总面积约14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科技楼(实验楼)、行政办公楼、艺术中心、考试培训大楼、校史馆、教工之家、图书楼、报告厅、艺体中心、体育馆、地下面积等、食堂及后勤服务用房、学生公寓、教师单身公寓、室外运动场、配套建设门房、泵房、大门及校区内硬化、绿化、配电设施等附属工程;

4、招标范围:包括宁远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工作。

7、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8、工程计划施工工期:30个月

9、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监理服务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提供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文件规定,即:本项目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子项目现场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须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到位)。其中: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以上人员从2017年5月1日后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以上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017年5月1日后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其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址及结果,或提供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须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的必要条件)或无在监项目承诺书;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省工程监理业务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所有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除在投标文件中按规定提交外,还应用小信封另行单独再装一份,以供招标人和监管机构核查。

三、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帐号,以到帐为准,并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宁远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监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具体指定帐号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网上发布。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本项目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宁远县住建局。

九、招标人补充内容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防止资质挂靠行为,业主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非施工期除外)),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情况及相关的违约条款见合同部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远县舜陵街道九疑中路251号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39*****667

招标代理: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宁远县腾飞名城16栋1101室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86*****0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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