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补充和防汛救援设备更新 招标公告
防汛物资补充和防汛救援设备更新 招标公告
1、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JXYA******* | 江西省靖安县防汛物资补充和防汛救援设备更新项目采购 | 1 | 批 | 79.76 |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 |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人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和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从即日起到2017年11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靖安县清华大道35号)购买磋商文件并可查阅磋商详细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本人前来购买标书的,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5、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17年11月9日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靖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6、应答时间: 2017 年11月9日15:00时(北京时间)。
7、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采购人:靖安县水务局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9*****979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靖安县清华大道35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宋女士
电 话:****-******* 137*****791 181*****827
邮 编:330699
电子信箱: jxya2014@163.com
开 户 名: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安县新大街支行
举报电话:靖安县委督查室:0795—*******
靖安县政府督查室:0795—*******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
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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