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中央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中央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玮元-A*******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中央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中央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中央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玮元-A*******

2.3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数量

单位

是否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

技术规格

1

血气分析仪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

中央监护仪

1

3

除颤仪

1

4

有创呼吸机

1

5

转运呼吸机

1

6

可视喉镜

2

7

抢救车

1

8

输液泵

1

9

普通病床

98

10

电动翻身护理床

12

11

普通病床

7

12

电动翻身护理床

4

13

治疗车(两层小号)

4

14

理疗床

6

15

床头柜

47

16

抢救床

3

17

冷热喷雾机

2

18

治疗车

5

19

心电监护仪

2

20

简易呼吸机

1

21

直乙肠镜

1

22

人流手术床

5

23

全自动电子血压计

1

24

手术床

1

25

电刀

1

26

监护仪

1

27

四肢联动

1

28

股四头肌训练板

2

29

肩关节CPM

1

30

踝关节CPM

1

31

电动站立床

1

32

OT桌(手摇式)

1

33

PT床

2

34

PT凳

2

35

平衡板

1

36

巴氏球

2

37

哑铃(带架)

1

38

弹力带

10

39

肌内效

20

40

神经肌肉电刺激(4通道)

1

41

多功能治疗床

2

42

内热式针灸治疗仪(带200支热针)

1

43

电针仪

20

44

督脉灸盒

2

45

智能灸疗仪

2

46

系列红外线热成像诊断系统

1

47

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10

48

干涉电流型低周波治疗器

1

(2)采购预算:¥3,784,399.00元。

(3)交 货 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用户所指定交货地点)。

(5)质 保 期:不得少于一年。

(6)本项目不分标段,需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本次采购的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中国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服务代理证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5)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平办事处(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桂山路103号桂秀商贸城附6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注:1、本次招标属于电子招标投标,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2、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3、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成功者,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 29日09:00。

5.2网上递交: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1室(新平县城太平路45号原种子公司综合楼)。

6、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人民政府采购专栏(http://zfcg.yuxi.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陈纲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业中心A座10楼

驻新平办事处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桂山路103号桂秀商贸城附6号

联 系 人:余健超、李发秋

电 话:182*****616186*****407

传 真:0871—********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监护仪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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