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防撞型室外消防栓地上消火栓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度防撞型室外消防栓地上消火栓招标公告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7-FZXFS905

项目名称:2017年-2018年度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采购项目

采购人: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七年九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上式消防栓、地下式消防栓采购项目,2017年11月-2018年11月期间所需管网室外消防栓及相关服务 ,根据我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采取上网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征集不少于3家具备符合相应资质的制造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2017-FZXFS905

2. 项目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栓采购项目

3. 招标采购货物名称、型号及主要技术规格:见 “招标货物一览表”。

4. 投标人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

5.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1月 20日上午9:30之前将投价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文件应分别用[牛皮纸]信封袋密封的形式加盖公章寄(或送)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6.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 日上午09:30

8. 开标地点: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楼

9.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10. 发布公告的媒价:①.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网网站

②.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对外网网站

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报价(人民币/台)
品名最高限价(人民币/台)
品牌

3
防撞型地上消防栓
SSF100-1.6

230(含30套专用工具)

1750



防撞型地上消防栓
SSF150-1.6

200(含30套专用工具)

1950


本项目的“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货物不能超出品目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所报投标货物单项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目最高限价都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注明
注:1.本招标货物一览表2017年11月-2018年11月为年度计划采购数量,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招标人根据工程施工实际需求的为准并相应对招标货物作调整串换,但中标合同总金额不变。

2. 投标人报价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税金、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特殊工具、验收、培训、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

3.交货地点: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需一次性向采购人缴纳 1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到期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待年供货货物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无违约索赔情况下后无息全额退还。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投标人应具务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a.对产品质量及供货期应严格保证,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接到质量问题通知后能提供4小时内现场响应服务。

b.提供产品性能说明书。

c.针对需方的存储、使用、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1.1
项目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栓采购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编号:2017-FZXFS905

2
2.1
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有效期内ISO9002-2008或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检验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

5.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3
3.1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A

注:投标人应对以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承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却在偏离情况中作“满足、无偏离或正偏离”等满足招标要求的承诺时,经评委认定后,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和澄清,若投标人所申报将被内容有失实情况,则该投标人即被取消投标资格。


3.2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4
4.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党群办监督管理部门

5
5.1
评审专家费用,待中标后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7
7.1
履约保证金金额:1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时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交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履约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7413

8
8.1
投标人文件须分为报价部分和资质要求部分分别装订,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A: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标准:

(一)评标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实施指引》的规定进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分按技术、商务和价格三大部分进行,总分为100分,分值分布为:技术部分42分,商务部分13分,价格部分45分(对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的2位数)。

1、技术部分评分办法(A满分=42分)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列明产品的技术指标或详细配置情况,包括品牌和原生产厂家(如果有的话),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应如实列明货物的技术指标或详细配置,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以至评委对评标结果产生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技术参数及性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30分;技术指标未提供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3分,本项得分≤21分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到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的,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经过检测,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GB/T17219)的得3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满分3分)

1.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提供栓身、栓体材质球墨铸铁(QT450)、铜合金铸件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满分3分)

1.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提供消火栓的驱动螺杆材质不锈钢(06Cr19ni10)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满分3分)

1.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栓身密封橡胶提供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满分3分)

各合格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为:A=1.1+1.2+1.3+1.4+1.5

2、商务部分评分办法(B满分=13分)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部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2.1投标人具有银行AAA级信用评级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满分1分)

2.2近三年来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满分1分)。

2.3投标人的本企业专业生产制造室外地上、地下消防栓的年限在30年以上(含30年)得2分,20年以上(含20年)—30年得1分,20年以下得0.5分(注:需提供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2.4投标人具有ISO9002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2.5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8001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2.6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2.7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近三年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销售相关业绩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发票复印件并盖章为准)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50万元的得1分,最高得3分,原件备查。(满分3分)。

2.8免费保修期: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为1年)的要求下每延长6个月得0.5分,最高得1分。(满分1分)

2.9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包括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方式等方面)内容,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满分2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则不得分。评审过程中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本次投标或中标资格。为确保供货及时,采购人可在签订合同前对投标人的仓储点进行实地查实。

各合格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为:B=2.1+2.2+2.3+2.4+2.5+2.6+2.7+2.8

以上原件应在评审过程中提供备查。

3、价格部分评分办法

3.1 C=(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45×100计算,由此算出各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1)C为价格部分得分,满分为45分。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4、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等于=A+B+C

(二)定标原则: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三、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

2.3 “投标人”系指本招标文件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号所规定的资格标准。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投标人生产、经销招标公告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制造商或供货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货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1、投标文件须分为报价部份和资质要求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1.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17年 11月 20日上午9:30分之前(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4、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1.1条至 第1.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我司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6、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我司。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9、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开标、评标时间

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2开标由采购人主持,评审委员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并签到。

1.3开标时,由我司党群办监督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唱标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投标,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采购代人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

2.评标委员会

2.1采购人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3.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4 .评标

4.1开标程序结束后,实行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

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

4.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所有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材料逐一进行独立审查和评价,并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将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某一专家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其他专家的评审意见。”的原则,客观、公正、审慎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5. 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条款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5.3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第五章 定标和签订合同

1. 定标准则

1.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A”评审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推荐中标候选人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2. 中标通知

2.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签订合同

3.1采购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供货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4.1招标项目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办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4.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六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标准

1、招标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货物为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投标单位提供的消火栓,必须满足本技术内容及要求

2、消火栓的形式、规格

栓要求为:

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进水口连接方式为法兰式,进水口的公称通径为100mm、150mm,水带出水口规格为100mm和65mm、150mm和65mm,公称压力为1.6MPa的防撞型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即SSF100/65-1.6、SSF150/65-1.6型消火栓。

名称
型号

规格
公称通径
公称压力(MPa)
试验压力(MPa)
开启高度(mm)

密封
强度

防撞型

室外地上栓
SSF100
100
1.6
1.6
2.4
>50

防撞型

室外地上栓
SSF150-1.6
150
1.6
1.6
2.4
>52

3、外观要求

对消火栓刷荧光防撞标示,主要在消火栓出水口处喷涂黄色荧光漆。

4、执行标准:

GB4452-2011 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

GB/T1348-2009 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

GB/T3091-2000 橡胶密封圈件—给、排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

GB/T3091-2000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5、质量要求

5.1消火栓适用介质:消防管网中的水或泡沫混合液,介质温度≤65。C;

5.2产品须提供合格的型式试验检验报告.

5.3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可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结构及性能要求

6.1防撞消火栓的具体结构应有栓身、栓盖、栓帽、铜接口、推力架、栓体、驱动杆、阀瓣、铜阀座、法兰弯管等零部件组成:栓身与栓帽应为分体式;

6.2防撞消火栓应采用从上向下压紧(或从下向上压紧)形式的密封结构,密封性能应可靠;

6.3防撞消火栓的阀瓣密封面采用包覆橡胶的结构,橡胶经硫化与阀瓣成为一体,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与阀瓣无松脱分离的可能性;

6.4阀瓣的启闭螺杆应采用不锈钢(含马氏体)制造,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生锈及卡死现象;

6.5消火栓的驱动螺母与阀座应采用铜合金制造,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生锈,腐蚀现象;

6.6消火栓使用过程中应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灵活的自动关水,如:在取水的过程中发生意外碰撞导致破坏,消防栓应能够自动关阀不漏水,以便于恢复工作是不用停管道中的水压。

6.7消火栓的阀座结构应采用螺纹式固定,方便于(管道有异物时清理工作或故障维护)免于故障维护时需要破坏水泥路面或绿化带。

6.8消火栓的栓盖与驱动轴的密封采用两道O型圈形式,密封可靠,摩擦磨损小;

6.9消火栓与外部连接接口采用铜合金材质。

6.10消火栓的接口闷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消火栓取水口闷盖材质:球墨铸铁(QT450);

b.消防车取水口闷盖材质:球墨铸铁(QT450);

采用上述材质的同时,必须保证:当消火栓进行壳体强度测试时,各接口闷盖不得出现开裂、破损现象;

6.11消火栓的栓身、栓体采用球墨铸铁件;

6.12所有与水接触的非不锈钢内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6.13所有与水接触螺栓、螺母均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7、主要零件材质

7.1消火栓栓身、栓体:球墨铸铁(QT450)

7.2驱动螺杆:不锈钢(06Cr19ni10)

7.3推力架:球墨铸铁(QT450)

7.4阀座:铜合金

7.5驱动螺母:铜合金

7.6接口:铜合金

7.7 阀瓣:球墨铸铁(QT450)+包覆橡胶

8、检验

8.1强度试验:消火栓壳体应进行2.4 MPa(PN16)强度试验,各处应无渗水,滴漏及变形现象;

8.2密封试验:当消火栓在关闭状态下,阀瓣密封面及各连接部位均不得有渗漏现象;

9、涂层、包装及贮运

9.1 栓身、栓体及其它铸件等内外表面进行喷砂处理,表面精度达到

Sa2 1/2;

9.2 消火栓内外表面应用红色环氧树脂粉末烤制,防止生锈和流体的腐蚀;

9.3 涂层应光滑均匀无缺陷,不溶于水且不因空气温度变化而分解;

9.4 内外表面涂层厚度应达0.25㎜以上;

9.5 消火栓应在明显的位置清晰铸出型号、规格、商标或厂名;

9.6 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清除试验时余留在本体内部的水及表面的污染物,在非涂油漆表面应涂防锈油;

9.7 出厂时应采用牢固可靠的包装。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供方: (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福州鼓楼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采购法规,现依照 号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现就 项目的采购,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的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内容及技术标准

5、货物采购合同

6、合同执行过程往来函件

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

乙方须承诺保证按本条款所列文件进行供货,并承担上述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二、合同范围(货物需求-货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
型号与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及批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三、采购批量:本合同为2017年10月-2018年10月年度采购,采取分批次采购。具体采购规格、数量 以实际需求为准,但合同总金额不变。

四、交(提)货地点:供方负责送达需方仓库或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杂费用及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自行负责。

六、供方要求:本合同生效后,需方将采购计划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传真供方,供方按需方提供的货物规格、数量十个工作日给予供货,逾期按违约处理。。

七、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应符合GB4452-2011标准以及招标六章(招标内容及技术标准 。

八、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双方按合同第六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对到货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包括由需方对供方提供产品进行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质量的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以及供方出具其产品检验证书和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需方付款依据的组成部份,但不应视为是对货物质量的最终定论。

九、付款条件及方式:供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需方缴交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的履约保函。供方每批次货物经需方确认到货数量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包括供方提供该批次货物产品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书),供方开具本批次所供货物的含税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需方在收到发票后按季度计划45个工作日内给予付款。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最后一批次货物供货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如供方是提供履约保函的应按总合同金额 的货款扣留作为质保金),待年供货最后一批次货物质量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索赔情况下无利息全额退还供方。

十、质量条件及保修期:供方须提供 壹年 质保期(质保期以本合同履行最后一批货物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货物因供方制造质量问题发生工程事故,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抢修费用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需方验收不作为供方拒绝赔偿的理由。若供方对质量问题存在异议,也应当先向用户履行质保服务义务,经需供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后,若认定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供方则按售后服务承诺的条件进行维修。因需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货物故障时,供方在接需方通知后,应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更换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在质保期满后,出现故障时,供方仍需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解决,以优惠于市场的价格收取零部件费及人工费。

十一、 违约责任:

1、未得到需方许可,供方擅自将本合同货物或服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或提供其他厂家生产的产品,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视为供方违约,供方应向需方赔偿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供方未按需方要求期限到货,延迟交付货物,每延迟一日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违约金,非因需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供方延迟交付货物超过20个日历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在质保期内未及时履行质保责任和售后服务的,需方将自行委托他人进行服务,所发生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可从质保金中扣除,按每次2000元的标准扣取违约金,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供方应以现金补足或赔偿损失。

4、供方产品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工程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需方及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需方验收不作为供方拒绝赔偿的理由。

5、供方货物产品验收不合格或抽样送检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的,需方有权对该批次产品要求全部退货,供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经更换后供方货物产品再次验收不合格或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方货物的按国家规定标准、性能进行检测确定为不合格产品,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供方按合同总价款20%赔偿需方违约金。

6、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提供货物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不符合规定和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处理。

十一、售后服务异议响应期限:本合同所购置的货物售后服务按本次产品相关质量要求和国家规定执行。产品从验收后至保质期满前,若供方产品安装在用户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4小时内负责解决,否则,造成需方或用户损失的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需方有权将自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约定

1、受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严重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不能预见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消除情况通知另一方。

2、合同有效期限到期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3、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供需双方应进行协商调整合同相关条款签订补充协议,任何补充协议,传真件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名,签章后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双方应在变更前提前一个月内及时告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5、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国家对供货产品强制性标准的修改实行,供需双方应按国家新的标准对供货产品组织验收。

十四、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限为12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执行期满后,合同中尚未执行完标的货物,供需双方可根据按合同总金额、市场情况以及需方工程施工工期情况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直至合同货物供货完毕。

十五、本采购合同履行中,因需方工程施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时生效。供需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单位名称(章):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福州市杨桥西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纳税人识别号: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封面)

(一)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箱:

投标代表(印刷体): 签字:

手机: 日期 :20 年 月 日

报 价 表(格式、可按实际要求自行调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投标单价
投标总价
交货时间及地点
品牌













































备注:1、此表原件与投标分项报价原件一同装订后再单独装入信封密封,反贼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不得再附此材料及与投标报价有关的材料料。

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投标人代表签字。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投 标 文 件

(封面)

(二)技术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箱:

投标代表(印刷体): 签字:

手机: 日期 :20 年 月 日

投 标 书

致:(招标代理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一)报价部分:

报价表

(二)技术商务部分:

(1) 投标书

(2)货物说明一览表

(3)供货范围清单

(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5)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货物的彩页等)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愿意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 :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代表(印刷体): 签字:

手机: 日期 :20 年 月 日

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


详细配置、技术参数与性能说明:


注:投标人应写明投标所有货物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与性能等。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 (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 (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2.我方的资格声明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
地址
销售货物名称、规格
数量
交货日期
运行状况










































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下附件。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代表姓名)为投标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代表签字:

日 期: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致:( )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代码证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 期:

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售后服务响应供货时间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含参加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服务保障体系、维护响应计划以及供货时间等)进行实际性承诺。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货物的彩页等)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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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火栓 室外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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