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园村村民活动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大竹园村村民活动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周镇大竹园村村民活动用房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西周镇大竹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西周镇大竹园村村民活动用房工程;
  工程地点:西周镇大竹园村;
  工程规模:房屋建筑面积约为380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42万元(最高限价1080元/平方米);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修、安装及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注册地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报名携带证件: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⑷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 月9日至 2017年 11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上资料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来薰路478号二楼)报名。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受委托人只能受托一家投标单位;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3.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4.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在所有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中随机抽签入围15家单位;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接到通知后,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来薰路478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开标时以现金形式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不退(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和象资交管办〔2014〕5号及象资交管办[2015]4号文件执行)。保险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王昱元,联系电话:137*****432)。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西周镇大竹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西周镇大竹园村地址:象山县来薰路478号二楼
  联系人:钱华来联 系 人:陈娜
  电话:138*****943电话及传真:****-********
  邮编:315721邮编:3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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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用房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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