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结合县政府常委会[2005]年3号纪要精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拟就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县内有维修能力的厂家参加投标。
1、 投标厂家要求:县内具有一类汽车维修资质等级的厂家。
2、 标书发售时间:2005年5月25日至5月2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3、 标书发售地点: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4、 标书发售办法:标书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 报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每位投标人须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参与投标后七日内无息退还)。
6、 答疑事项:2005年6月6日9:00时在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集中答疑,逾期不予受理。
7、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05年6月17日17:00时,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8、 开标时间:2005年6月18日9:00时
9、 开标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10、投标单位中标后,签定定点维修合同时须向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交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合同期满1年无息退还)
11、本次招标将邀请县公证处进行公证。
联系人:王剑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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