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中小学“园林式书香校园”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惠城区中小学“园林式书香校园”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城区中小学“园林式书香校园”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惠城区163所中小学校
(四)工程规模: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共涉及40所中小学校,其中河南岸街道16所中小学校;桥东街道8所中小学校;桥西街道9所中小学校;龙丰街道7所中小学校;项目建设主要涉及到广场改造、教学楼维修、围墙修建、新建、拆除重建、校园绿化及校园文化等,总投资约22208.61万元,其中勘测费约204.26万元,设计费约680.87万元;第二标段共涉及38所中小学校,其中江南街道6所中小学校;江北街道7所中小学校;小金口街道10所中小学校、汝湖镇15所中小学校。项目建设主要涉及到广场改造、教学楼维修、围墙修建、新建、拆除重建、校园绿化及校园文化等,总投资约18660.02万元,其中勘测费约168.86万元,设计费约562.88万元;第三标段共涉及39所中小学校,其中马安镇7所中小学校;三栋镇9所中小学校;水口街道23所中小学校;项目建设主要涉及到广场改造、教学楼维修、围墙修建、新建、拆除重建、校园绿化及校园文化等,总投资约22313.70万元,其中勘测费约197.79万元,设计费约659.3万元;第四标段共涉及46所中小学校,其中横沥镇35所中小学校;芦洲镇11所中小学校。项目建设主要涉及到广场改造、教学楼维修、围墙修建、新建、拆除重建、校园绿化及校园文化等,总投资约15219.25万元,其中勘测费约130.68万元,设计费约435.59万元。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城区中小学“园林式书香校园”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测量、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实施情况以合同为准。投标人可参与四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选其中一个标段。
(六)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工程勘察测量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要求开展,勘察测量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七)工程勘察设计工期要求:1、测绘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供各学校的地形图。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提供经其审批同意的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技术要求》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勘察测量成果。
3、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若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PPP项目建设方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和设计资质的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人。
(四)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协议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五)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六)其他勘察及设计技术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自行配备(至少4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七)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2017年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按本工程勘察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职称证,以及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8、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
9、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罗工
电 话:****-*******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牵头人:(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
成员:(法定代表人:)
和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设计单位)为本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本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勘察设计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本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勘察设计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勘察设计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牵头人:
(2)成 员:
5、本协议书自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五份,本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投标活动中的报名申请资料正本和商务投标书正本各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牵头人全称(盖公章):成员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地址:
注:①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招标人所执的一份,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提供。
③本协议书须填写清楚、完善。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惠城区中小学“园林式书香校园”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城区勘察公【2017】04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11-09 09:3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7-11-15 16: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1-09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1-15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7-11-16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17-11-17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7-12-03 16: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17-12-03 16:30:00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 2017-12-04 09:00:00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 2017-12-04 11:0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2-04 14:3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12-04 15:00:00 |
开标时间 | 2017-12-04 15:00: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评标时间 | 2017-12-04 15:00:0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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