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北区一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北区一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北区一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长春市政府于2008年7月31日以长府批复[2008]15号文的形式批复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高新区超达北区发展规划的批复》。根据高新超达北区的实际开发进展情况,首先进行超达北区一期的开发工作。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超达北区一期开发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在该网页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北区一期开发

建设地点:超达北区一期位于长春市东北部,该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位于长春北绕城高速公路南部的综合园区,该区西起本区规划甲一街,东至102国道,南起规划的甲二路,北至长春北绕城高速公路附近的规划甲一路;另一部分位于北绕城高速公路北部的不锈钢园区,该园区具体地点为甲三路以北,乙五路以南,甲一街以东,102国道以西。

概要:超达北区一期规划范围为9.408km2,其中综合园区规划面积为7.408km2,不锈钢园区规划面积约2km2。在超达北区一期内共规划了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仓储用地、绿化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共七类用地,其中工业用地总面积为383.01万m2,占规划总用地的61.97%。居住用地面积为66.28万m2,占规划总用地的7.04%。

(二)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1.废水及其治理措施

超达北区一期开发后将产生一定量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综合园区内的治理措施为近期要求入区企业及居住区自建临时性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伊通河,中远期综合园区废水排入规划的长春市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伊通河;依据不锈钢园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不锈钢园区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治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及其治理措施

由于入区企业的未确定性,目前所能确定的主要废气源主要为综合园区的两座锅炉房的锅炉烟气及不锈钢园区的工艺废气。采用脱硫除尘器处理集中锅炉房锅炉烟气,可达标排放;据不锈钢园区环评报告,不锈钢工艺废气采用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等方式处理,可达标排放;

3.噪声及其治理措施

开发区建设阶段将产生施工机械噪声、入区企业将产生工业噪声、居住区将产生泵类等噪声、区内道路行驶车辆将产生交通噪声,在采取一系列的降噪、减振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

4.固废物及治理措施

开发建设期将产生拆迁建筑物垃圾、多余土石方等,采用外运填埋坑地处理多余的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开发后将产生锅炉炉渣、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锅炉炉渣外卖制砖及铺路、一般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送长春三道垃圾场处理、危险废物送长春市蓝天废物处理中心统一进行安全处理,经上述方法处置后,固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

5.社会影响及减缓措施

超达北区一期开发建设后将给区域内的太平村及兴华村的部分村屯居民带来搬迁及其原有土地被占用问题。减缓措施是在按国家相关政策给予经济补偿的同时,在区内盖居民楼安置拆迁居民住处,有招工机会时,应先给予受影响的拆迁居民,力争将这种影响降至最低。

6.潜在风险应急处置措施

包括设备器材、事故现场指挥、救护、通讯等系统的建立、现场应急措施方案、事故危害监测队伍、现场撤离和善后措施方案等。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拟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北区一期的建设与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建设东北新城区等规划内容相协调,选址基本合理,其开发建设将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环境影响,也将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但在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达到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具有可行性。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北区一期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为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时间为2008年12月。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范围

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北区一期所在区域内的居民区、学校与企业等,包括太平村、兴华村所包含的一至十队等村委会及农民,吉盛伟邦、双英经贸公司、长春市永亨木业、兴华木业和广泽乳业等区内及周围企业。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您认为居住区现有的环境质量如何?

③开发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④是否了解征地、拆迁的补偿政策?

⑤是否服从该区建设的征地、拆迁、重新安置?

⑥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⑦对个人生活环境的影响是怎样的?

⑧居住环境是否有改善?

⑨是否支持长春高新超达北区一期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以寄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员会

联系人:董晨阳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资质:甲级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547号  邮编:130012

联系人:徐国梅

电子信箱:xuguomei12005@sina.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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