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设备及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信息化设备及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东区教育信息化设备及系统集成项目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次招标的项目如下:
a) 招标编号:GMTC053Z041ZHG043JO
b) 招标内容:信息化设备及系统集成(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网络布线施工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
a)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5年5月18日至2005年6月7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b) 项目情况介绍会时间:2005年6月3日下午14:30。
c)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05年6月8日8:30~9:30。
d) 投标截止时间: 2005年6月8日9:30。
e) 开标时间: 2005年6月8日9:30。
3、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a)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b) 项目情况介绍会地点:中山市东区柏苑小学电教室;联系人:宋生,电话:135*****260
c)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d) 开标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 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5、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其主要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投影机、中控器、展示台)必须有制造商授权部门授予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
(3) 近三年内至少完成3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
(4) 在中山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7、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8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嘉欣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邮编:528403
电话:****-*******,139*****998
传真:****-*******
电 子 邮 箱:*******@163.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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