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及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部分设备(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及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部分设备(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及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部分设备(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及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部分设备(第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工程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及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部分设备(第三标段)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3、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

4、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表。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6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国信创新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3、报名时所需资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报名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工程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7)附表中的专用资格要求的内容;

(8)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需提供证书;

(9)部分产品如需代理(是否接受代理详见公告附表),代理商需提供本单位的(1)-(7)项资料、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4)-(7)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0)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纸质和网上同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如在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招标人将拒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国信创新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17年11月09日~2017年11月29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上午9:30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上午9:30

经济标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下午14:00

七、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投标人提前45分钟抵达开标会场,于11月29日上午9:30通过《国信创新投标管家工具》进行商务技术标的远程开标解密,(11月29日下午14:00进行经济标开标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8号华贸大厦(二十九中对面)6层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3)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电子交易服务费为500元,如中标金额为50万元以下则不收取电子交易服务费。

注:各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

大厦A座602室

邮编:010098

联 系 人:尹经理、阮雅娟(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gxzbnmg708@163.com

廉洁监督邮箱:nmdlzbgl@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及保证金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号: 150*****1149

行号: ********3568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号:***************

行号:********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9日


附件1: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


邮编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投标人开票信息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报名资料附件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3.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4.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标签: 系统建设 自动化 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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