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片安检排爆装备进招标公告

江南片安检排爆装备进招标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江南片安检排爆装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江南片安检排爆装备采购项目,拟采购一批进口装备,预算金额为115万元。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用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和依据报送采购单位和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

武汉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武汉市发展大道188号

联系人

吴警官

联系方式

***-********

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3.其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产品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万元)

备注

1

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31

进口


2

非线性节点探测仪

19

进口


3

排爆服

65

进口


预算金额

115万元人民币

原因阐述

一、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申请购买的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需要对设备的灵敏度,分析速度,便携性、误报率等方面要求很高,需要设备在开机后快速达到工作状态,并且设备不易被样本污染,即使因为操作不慎被污染后可快速清除污染,达到最佳工作状态。
国内设备现状:
1、灵敏度一般为纳克级,相对国外的设备灵敏度较低;
2、检测间隔时间较长,并且设备易污染,清理污染时间较长;
3、设备的误报率相对比国外设备较高。
国外设备现状:
1、灵敏度达到皮克级,灵敏度更高,相对于国内产品可以识别更微量的炸药残留;
2、开机后达到工作时间一般为1分钟左右,这样可以快速部署,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3、使用先进的红外采样技术,可连续采样工作,工作效率高,误报率低,准确性更高;
4、设备尺寸小巧,重量轻,携带更加便携。
为了符合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建议购买进口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二、非线性节点探测仪
申请购买的非线性节点探测仪主要用于探测起爆装置,对设备的灵敏度,准确性,定位能力要求特别高
国内设备现状:
1、抗干扰能力差,误报率高;
2、设备比较大,携带不是很方便;
3、需要组装的配件比较多,造成安装不是很方便。
国外设备现状:
1、设备会根据环境自动选择最佳频率,达到最佳工作状态;
2、设备高度集成,无需现场二次安装,开机就可使用;
3、设备适用范围广,可以探测的环境如墙体、房屋、家具、办公设备、车辆和人体等。
该产品符合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建议购买进口非线性节点探测仪。
三、排爆服
申请购买的排爆服,要求该产品对爆炸瞬间产生的冲击波、碎片和高温的防护能力更高(即产品身体、头盔部分的V50速度值更高),具备的快脱设计能够有效避免排爆手因连续长时间高温作业,出现眩晕、昏厥、休克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同时在头盔面罩视觉效果设计方面,使用特殊材质,能够有效避免人体在封闭环境下作业因呼吸,排汗等原因产生雾气附着在面罩上,影响排爆手进行排爆等精细作业时的视觉,对生命构成巨大威胁。
国内设备现状:
1、身体主要部分的V50速度达到了1600米/秒,但头盔部分的V50速度仅在1000米/秒以内;
2、头盔内的面罩在极端环境下不能主动除雾;
3、整套衣服穿戴复杂,在遇紧急情况下也不能立刻脱下。综上几个重要方面差距较大,如使用国产产品如遇在极端条件下难以充分抵御爆炸瞬间产生的冲击波、碎片和高温,对排爆民警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国外设备现状:
1、上衣前部护板及头盔V50速度均超过1600米/秒,可有效避免爆炸碎片对排爆手造成严重伤害;
2、头盔配有防雾贴膜,可有效防止雾气的形成,同时还需配有电除雾贴膜,在极端环境下可对面罩进行主动除雾;
3、全套衣服的脱离具备快脱设计,数秒内能脱下,保证高温情况下,对排爆人员的保护。
该产品符合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和禁止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排爆服。

专家组论证意见

专家组审阅了项目需求,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对需要采购的产品进行审核、论证,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该申购产品要求其灵敏度需达到皮克级,并采用红外采样技术,可连续采样,且还可以快速开机,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而目前国内同类产品尚达不到上述要求。因此,为满足工作需要,必须购买进口产品。
二、非线性节点探测仪
专家小组通过论证,采购该项目非线性节点探测仪,国产现有产品存在抗干扰能力差,误报率高,设备笨重,不易携带,且配件零碎安装不便。而进口设备会根据环境自动调频,达到最佳工作状态,无需二次安装,设备适用范围广,可以探测更多的检测对象。专家组认定采购该设备必须采购进口非线性节点探测仪。
三、排爆服
本次拟采购产品国产头盔参数较低,面罩不能主动除雾,整套衣服穿戴复杂,极端条件下难以充分抵御危险,易造成生命安全威胁。因此本次采购必须购买进口产品。

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黄崇涛

湖北省广电局

高工

138*****388

魏建林

武汉市发改委

高工

139*****302

郑富强

武汉市协和医院

主任高工

139*****389

刑小苗

武汉市粮油食品中心检验站

高工

133*****698

杨婷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138*****524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9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499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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