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采用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采用招标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财务局
二、 采购人地址:新疆北屯市
三、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及规模:北屯市老城区现状十二个棚户区,(即216国道以南棚户区、博望东街北九段棚户区、林茵街以北棚户区、天骄路棚户区、正阳路棚户区、304棚户区、一矿棚户区、三矿棚户区、皮革厂棚户区、三公里棚户区、四公里棚户区、老干所棚户区)本项目所包含的十二个棚户区区总占地面积*******㎡(约3762.34亩),拆迁安置补偿群众户数2089户,涉及群众人数7765人,拆迁房屋总面积280048㎡。
四、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面广,项目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加快城镇化建设,改善城市面貌和提高居民居住环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发》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北屯得仁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该机构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北屯得仁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采购本项目。
五、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北屯得仁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北屯市龙疆街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雪梅
联系人:****-*******
六、 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发>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及2017年10月25日起,即2017年10月30日。
任何供应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可以在公示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
七、 采购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财务局
联系地址;北屯市龙疆街365号行政办公楼
联系人:曹春艳
联系电话:****-*******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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