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赣州至韶关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平面调车系统与交通配套工具)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赣州至韶关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平面调车系统与交通配套工具)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赣州至韶关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平面调车系统与交通配套工具)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7-3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赣州至韶关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赣州至韶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2009] 74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赣州至韶关铁路清理总概算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319号)批准建设。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物资处以《赣韶铁路有限公司关于新建赣州至韶关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平面调车系统与交通配套工具)招标计划的函》(物函47号) 批复招标。项目业主为赣韶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赣韶铁路有限公司。本项目新建赣州至韶关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平面调车系统与交通配套工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赣州至韶关铁路地处我国华南地区的江西省和广东省,位于赣南、粤北两地区,连接我国两条南北铁路大干线——京广线和京九线。线路自京九铁路南康站引出,经江西省南康市、大余县,广东省南雄、始兴、仁化等市县,接入京广铁路韶关东站。
赣韶铁路新建正线长179.07km,其中江西省境内62.223km,广东省境内116.848km;本工程包括南康下行疏解线6.254km,韶关上行疏解线8.78km,改建京广线下行线0.569km,南康京九线改线1.376km,以及赣州地区相关工程(赣州站新建客整所及赣州东相关工程)。
全线共设车站16 处,线路所1处。其中新设车站14处,包括中间站4处(分别为大余、南雄、始兴和丹霞山站),会让站10处(分别为旗口、新城、青龙、莲花村、珠玑镇、马市、古市、营下、茨菇塘和腊石坝),楼子下线路所1处,平均站间距离11.94km。既有接轨车站2 处,京广线韶关区段站和京九线南康站。
主要工程数量包括:土石方3175.25万立方米;桥梁29166.9延米/118座;隧道22795米/29座,轨道234.6Km;电力403.3 Km;电力牵引供电304.58条公里;房屋建筑37969平方米。
工程投资概算总额61.54亿元,静态投资55.99亿元。
本项目招标采购的物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等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此表格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包件的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2月 1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韶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983号广东省通信科技大厦北塔7-10层
邮 编:510000
联系人:肖赣
电 话:***-********、路电057-51258
电子邮件:cgth88@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 编:100036
项目经理: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3)
联 系 人:刘工、朱工、郭工
电 话:136*****989、133*****183、***-********
传 真:***-********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2017年11月9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总称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WZ-01 | 客货两用车 | 见技术规格书 | 辆 | 2 | 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货物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汽车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应为经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证的定型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具备国家3C认证和环保认证,并入户上牌(具体见技术规格书)。 3. 生产能力: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4. 财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5.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厂家在本地区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6. 供货业绩:投标产品需提供近三年供货业绩及在安全运行一年的用户证明文件。 7. 履约信用:投标人(生产商和代理商)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 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人。 8. 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0元 | ||
2. | 移动卸污车 | 辆 | 2 | ||||||
3. | 内燃叉车 | 辆 | 1 | ||||||
4. | 内燃叉车 | 辆 | 1 | ||||||
5. | 载货汽车 | 辆 | 1 | ||||||
6. | 加油汽车 | 辆 | 1 | ||||||
7. | 客货两用车 | 辆 | 1 | ||||||
8. | 红外线维修车 | 辆 | 1 | ||||||
9. | 交通工具(客货两用车) | 辆 | 1 | ||||||
10. | 交通工具(皮卡) | 辆 | 1 | ||||||
11. | 电力抢修车 | 辆 | 1 | ||||||
12. | 工具车(皮卡) | 辆 | 1 | ||||||
13. | 电气检修车 | 辆 | 1 | ||||||
1. | WZ-02 | 平面调车系统 | 平面调车系统 | 见技术规格书 | 1 | 批 | 1. 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货物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生产商委托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 许可和认证要求:/ 3. 生产能力: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4. 财务能力:投标人提供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5.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产品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AL或CNAS标识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 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在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在铁路局、铁路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室或其相关的站段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的用户证明文件。 7. 履约信用:投标人(生产商和代理商)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 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 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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