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三期2×350MW机组环保技改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1-JGZB17-1685
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1.1 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http://)和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发布。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项目名称)已审批、核准,项目公司为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电厂”)位于江西省九江市金安临港产业区,厂址临近长江南岸,距长江岸800米,其中三期#5、#6机组(2×350MW)分别于2002年12月和2003年5月投产。本工程对三期#5、#6机组环保改造进行监理。
九江电厂三期机组所配置锅炉为美国FOSTER WHEELER公司生产的双拱型单炉膛、W火焰燃烧方式、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汽包炉。
三期#5、#6机组于2013年完成低氮燃烧器及SCR脱硝改造,脱硝SCR设计入口NOx浓度1200 mg/Nm3,脱硝效率不小于85%,脱硝催化剂层数按2+1设置。根据CEMS数据及性能测试报告,脱硝出口NOx排放浓度小于200mg/Nm3。
干式静电除尘器由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型号BE221/2-4型,双室四电场,设计入口烟尘浓度19.76g/Nm3,设计出口烟尘浓度<98mg/Nm3,保证除尘效率99.5%。干式静电除尘器随机组同步投运,2013年6月#5、#6机组干式静电除尘器进行了高频电源改造。湿式静电除尘器由南京国电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生产,阳极是柔性织物,设计出口烟尘排放浓度≤20mg/Nm3,液滴保证排放浓度≤20mg/Nm3。#5、#6机组湿式静电除尘器分别于2013年11月、2014年8月投产。
#5、#6机组脱硫系统于2007年、2009年投运,年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每塔配置3层喷淋层,塔径为Φ18.5m/13.5m,设计脱硫效率大于95%,入口SO2浓度为2778mg/Nm3。
目前,九江电厂#5、#6机组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排放限值,即烟尘<30mg/Nm3,NOx<200mg/Nm3,SO2<200mg/Nm3。根据《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九江电厂三期两台机组(W火焰锅炉)应于2018年和2019年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按分别不高于10、35mg/Nm3),另外,根据江西省环保厅赣环大气字【2017】31号文件,大气环境质量差时,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将予以限产50%,因此三期两台机组(W火焰锅炉)氮氧化物也必须达到超低排放限值(排放浓度不高于50 mg/Nm3 );目前排放不满足要求,因此九江电厂三期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锅炉深度降氮改造是必要的。
招标范围为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50MW机组环保技改项目(含脱硫脱硝超低改造、锅炉燃烧器深度降氮改造、干式及湿式电除尘器改造、引风机改造)工程监理。详见技术规范书为准。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环保技改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两个与本项目同类型的全过程监理业绩,并且至少有一个监理项目已经顺利投运。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拟服务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在55岁以下,须具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五年须具有曾经在2个同类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和已完工程质量评价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4.2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09:00起- 2017年11月20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环保技改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 见招标文件 | 1200元 | 见招标文件 | GDCX01-JGZB17-1685/01 |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4%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05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0-4000)。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7年12月05日 11: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号:****************21
1.15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 浔阳区滨江东路45号
邮编: 332000
传真:
联系人: 韩林川
电话: ********222
招标代理机构: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00-1-8065
传 真:
邮 箱: zhaobin@cgdmc.com
联 系 人: 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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