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蒸汽锅炉与安装招标公告

电蒸汽锅炉与安装招标公告

受 沈阳市总工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沈阳市工会系统集中采购中心就“电蒸气锅炉采购与安装 ”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电蒸汽锅炉采购与安装

2. 招标项目编号:CG 2017-1103

3. 招标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供货地点:沈阳市总工会

5. 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 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文件内容”的规定。

3. 所投锅炉设备的制造商应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

4. 如是代理商投标,另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制造商的上述资料。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文件获取

1、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和复印件);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原件或公证件和复印件);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原件或公证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7日

3、报名地点:沈阳市总工会采购中心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1 月 24 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1 月 24 日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总工会西三楼招标评审室(近邻核算中心),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工会系统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四马路三十号

邮政编码:110002

招标文件咨询:刘建国 余涛

联系电话 : ***-********

保证金受理联系人:李囡

保证金受理联系电话: ***-********

沈阳市工会系统集中采购中心

2017年11 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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