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2017年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2017年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XTC-********1
采购人名称: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高碑市迎宾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卫明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百花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传 真: ****-*******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业务装备采购,含计算机、打印机、相机等,详见询价文件。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
项目实施地点: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所投产品(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须通过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
4、供应商所投产品(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须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所投产品(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所投产品(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的证明资料(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打印版);
注: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到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8 日—2017年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询价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询价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魏文学、安然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标签: 装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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