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挂榜名苑公租房小区(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高州市挂榜名苑公租房小区(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高州市挂榜名苑公租房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州市挂榜名苑公租房小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产业函[2017]11号文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高州市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收益及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高州市郊红荔路。建设1栋16层的电梯公租房和1层地下室。建筑总面积11147.12平方米 ,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999.62平方米, 地下室1层,层高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1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480日历天(由于该项目属市政府考核任务,中标人须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3 经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核准,投标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本工程项目经理至招标公告发出日止最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17年11月10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01 日09 时 00 分,地点: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电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州市房产管理局
地 址:高州市站前路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油城九路1号大院名雅花园首层74号
联 系 人:
日期:2017年11月09日
标签: 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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