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采[2014]7号)、、政府采购87号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砚山县财政局的审批意见,我公司受砚山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阿香水库汇水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  编号  YSJYZC(磋)2017-11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代理  机构  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92.12万元  磋商内容  磋商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报名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磋商文件索取方式  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壹仟伍佰圆整(¥:1500.00元),售后不退  磋商保证金  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专人送至指定投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响应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付款方式及期限  拨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80%支付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拨至经审计部门结算审计总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施工地址  砚山县二、时限要求  报名及磋商文件索取时间  2017年11 月 13 日至2017年 11 月 17 日。  每天8:00-11:30;14:30-17:30(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上午)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 24 日09 时00分(上午)  保证金  交款时间  2017年11月 13 日至2017年 11月 23日 09 时 00分止  开工、竣工时间  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总工期:90日历天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费用说明  采购过程中,无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资  格要求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  6、供应商必须在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结构相同);  7、省外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者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8、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报名时提交资料  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报名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亲自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现场报名,另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报名函;(格式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生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换发资质证书的企业不用提供原件,但须按照云建建函[2016]107号规定加盖“此复印件仅用于参加   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的印章,并填写完整];、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8、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9、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者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供应商为省外企业时提供);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磋商申请人。  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响应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递交至指定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因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  要求  1.用公司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交入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打电话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按要求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价的5%,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  2.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定标说明  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采购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砚山县政务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信息  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户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砚山支行    银行帐号:****************0144-0041   业务联系人  刘坤鹏 联系电话(传真)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王志旭  联系电话  ****-******* 附件一:  报名函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将参与贵中心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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