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居委(撤并村清水村)通畅公路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李家居委(撤并村清水村)通畅公路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彭水县桑柘镇李家居委(撤并村清水村)通畅公路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桑柘镇李家居委(撤并村清水村)通畅公路工程(第二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7〕2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桑柘镇李家居委(撤并村清水村)通畅公路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彭水县桑柘镇李家居委。
2.3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约8.88千米。起点桩号K0+000.00,止于大林堡,止点桩号K1+391.757;支线一测设起于香树坝,起点桩号K0+000.00,止于石湾,止点桩号K2+640.723;支线二起于清水田,起点桩号K0+000.00,止于小溪沟,止点桩号K1+133.946;支线三测设起于石湾,起点桩号K0+000.00,止于小龙塘,止点桩号K1+056.662;支线四测设起于飞时岍,起点桩号K0+000.00,止于天坪堡,止点桩号K1+030.793;支线五起于天坪堡,起点桩号K0+000.00,止于构架岩,止点桩号K0+630.035;支线六测设起于垭口,起点桩号K0+000.00,止于庄上,止点桩号K1+002.924。按照山岭重丘四级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每250米至300米设置一处会车道,路面为20cm厚C25砼,路肩为C15片石砼。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指标》(JTG B01-2014)执行。
2.4项目总投资约为:444万元。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以本次招标发布的施工图和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以及补遗、澄清、答疑等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交工(或竣工)时间为2014年至今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 1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7年 12 月 1 日 10时 00 分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 11时 00 分,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5.2 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1 日 11时 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豆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4*****116


2017年 11月 1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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