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烟草分公司2017年原烟仓库除湿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黔江烟草分公司2017年原烟仓库除湿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黔江烟草分公司2017年原烟仓库除湿机采购项目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现招标人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有关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城南街道南沟居委黔江烟草分公司原烟仓库内。
2.2采购内容:12台工业除湿机,金额约8.3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3工作内容:工业除湿机的设备采购、运输(含垂直运输)、安装、调试、质保、协调等。
3.投标人资质、业绩及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一)通用要求
3.1投标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凡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凡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业主取消合同的重大事件。
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别要求
3.5投标人为除湿机制造商,且经营范围包含除湿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8投标人需在重庆本地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凡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非重庆供货商还需提供在重庆设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临时办公楼二楼综合科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结束后发放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30日 9时00 分-9时 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外网(www.966599.com)、重庆市烟草公司内网、黔江烟草分公司内网、公告栏等媒介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黔龙街77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话:***-********
2017年11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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