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泾惠渠灌溉管理局西郊水库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招标公告

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泾惠渠灌溉管理局西郊水库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泾惠渠灌溉管理局西郊水库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监发[2017]83号批准建设,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建发〔2017〕94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泾惠渠灌溉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陕西夏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泾惠渠灌区内,划分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7 hm2,其中:塌岸治理1255.82m;修建道路718m;柳桩护岸2511.64m,营造水土保持护岸林2.02hm2;营造缓冲林带3.02hm2;水库库岸绿化1.86hm2;道路绿化1025m;封禁补植0.27hm2,补植81株,封禁告示牌1座;导示系统1套,水源保护区界标5座,交通警示牌4座;安全防护栏1047.2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电话报名。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陕西夏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泾惠渠灌溉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三原县宴友思大街1号
联系人:苟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夏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博广场D座702室
联系人:杨 工
电 话:137*****8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水土保持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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