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域迎宾大道(常合高速-滨淮大道)城市化改造工程生石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域迎宾大道(常合高速-滨淮大道)城市化改造工程生石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7542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域迎宾大道(常合高速-滨淮大道)城市化改造施工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生石灰,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迎宾大道(常合高速-滨淮大道)城市化改造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位于南京市溧水区,路线全长约2.62km,施工内容为机动车道扩宽,并新建辅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红线宽为60米,路面型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满足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辅道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
迎宾大道(常合高速-滨淮大道)城市化改造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用生石灰。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供应范围 | 备注 |
1 | 生石灰 | Ⅲ级以上生石灰 | 吨 | 38000.76 | 本工程施工现场 | |
合计 | 吨 | 38000.76 |
备注: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招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为2017年12月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2.5交货地点:
迎宾大道(常合高速-滨淮大道)城市化改造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
2.6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及《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中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前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文件,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域迎宾大道(常合高速-滨淮大道)城市化改造施工总承包部:屈效直133*****072)是否成功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于上述时间内将标书费1000元电汇至指定账户(财务部为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开具收据,不开发票),在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费后,投标人方可在集采平台点击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王洋,电话:********06或135*****545)。
标书费电汇账户:
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4-2101
电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益国际中心支行
上传文件如下(以商务平台要求为准):
1.授权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2.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域迎宾大道(常合高速-滨淮大道)城市化改造施工总承包部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在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邮递到场有效。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而不是以“邮戳为准”。
5.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6.1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6.1.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1.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6.1.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域迎宾大道(常合高速-滨淮大道)城市化改造施工总承包部
联 系 人:屈效直刘鑫源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海益国际4号楼2313室(设备物
资部)
邮编:300384
联 系 人:张岩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ssjsbwzb@163.com
九、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7年 11 月 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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