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明水县第四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7年明水县第四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明水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明水县第四小学委托,以公开询价方式对2017年明水县第四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项目编号:明采询计字【2017】54号
采购单位:明水县第四小学
项目名称:2017年明水县第四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拟购置学生课桌椅200套、办公桌椅1套、办公书柜1套、办公沙发1套。
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详见附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具备项目所需货物经营资格;
3、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及后期保障、专业技术支持能力;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6、报名须携带材料:营业执照(如非四证合一版,需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品牌授权证明等相关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复印件留存;未提供材料原件或材料原件有异议的,报名将被拒绝。)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明水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党政办公中心727室);
3、询价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项目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采购单位:明水县第四小学
联系电话:138*****672
代理机构:明水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四、只有在明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经确认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供应商报名须提供投标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造假或人员挂靠将被拒绝投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项目采购需求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如有异议,请咨询采购单位。
明水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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