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道路交通管理“电子警察”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镇安县道路交通管理“电子警察”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道路交通管理“电子警察”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镇安县道路交通管理“电子警察”建设项目工程
二、 项目编号:SXHR-SL-CGZB-*******
三、 采购单位: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
四、 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五、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主要为城区智能交通设备功能整合暨设备维护;新建高清视频闯红灯抓拍设备系统;交通指挥中心平台建设;磨石沟口公路缉查布控卡口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15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时间)
2、 发售地点:镇安县永安路36号工行家属楼西单元1楼
3、 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 购买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下午15:00
2、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6日下午15:00
3、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58号副1号哈弗公馆裙楼3楼会议室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江茜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支行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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