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遵、青檬和北环高速公路技术状况(MQI)检测及评定招标公告
绥遵、青檬和北环高速公路技术状况(MQI)检测及评定招标公告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单位(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参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的中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公布的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3)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级等级;(4)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本项目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级、D级的企业提交的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指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文件截止之日)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并附检测机关查询函原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7年11月10日9时00分至2017年11月16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 4 日11时00分,请在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 其他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 投诉、举报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7.3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六楼
邮政编码:5630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汇金星力城商务楼1709室
邮 编:550003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博闻、吕迪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原省展览馆)
日期:2017年11月 10 日
附件5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5-1 资 质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JC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桥梁隧道工程增项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附表须包含路面车辙检测内容)。 |
附件5-2-1 人 员
标段 | 检测岗位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JC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或桥梁或隧道专业)资格证书,至少5年公路工程桥梁隧道检测经验,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和隧道专业)资格证书,至少5年公路工程桥梁隧道检测经验,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注: 1. 资格审查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按上表要求附相应证明材料(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扫描件,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由业主或省级交通或质监部门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整个招标及工程检测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附件5-2-2、其他主要检测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试验检测 工程师 | 5 |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5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定期检测工程师任务。 |
试验检测员 | 10 | 助理工程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2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 |
注:
1、投标人填报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必须涵盖公路、桥梁、隧道等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允许1人同时具备多个专业资格。
2、按上表要求附相应证明材料(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扫描件,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扫描件),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试验检测工程师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附件5-3 财 务
合同段 | 财 务 要 求 |
JC | (1)近3年(2014年-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近3年(2014年-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 |
附件5-4-1、主要仪器、设备、设施的最低要求
要求标准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回弹仪 | 台 | 2 | |
碳化深度测量装置 | 台 | 1 | |
钢筋位置及保护层测定仪 | 台 | 1 | |
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 台 | 1 | |
钢筋锈蚀测量仪 | 台 | 1 | |
混凝土电阻率测量仪 | 台 | 1 | |
氯离子含量测定仪或化学滴定装置 | 台(套) | 1 | |
全站仪 | 台 | 1 | |
水准仪 | 台 | 1 | |
桥梁检测车 | 辆 | 2 | |
高空作业车 | 台 | 1 | |
金属超声波探伤仪或射线探伤机 | 台 | 1 | |
裂缝观测仪 | 台 | 2 | |
地质雷达探测仪 | 套 | 1 | |
路面激光平整度测试仪 | 台 | 1 | |
路面激光车辙仪 | 台 | 1 | |
路面横向力摩擦系数检测仪 | 台 | 1 | |
高分辨率路面破损数字图像采集系统 | 套 | 1 | |
路面激光自动弯沉检测仪 | 台 | 1 |
注:1、上表所列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主要设备,未提及的试验检测仪器或机械设备按工程需要或招标人要求进行配备。
2、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且不允许更换,未满足上表要求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附件5-4-2、办公、交通设备的最低要求
序号 | 规 格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办公设备 | |||
1 | 电脑(含笔记本电脑一台) | 台 | 4 | |
2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
3 | 数码照相机 | 台 | 1 | |
二 | 交通工具 | |||
1 | 四轮驱动越野车 | 辆 | 4 |
注:
1、所配备的车辆要求性能良好,车辆手续齐全,合法有效;
2、投标人所配备的主要办公设施、交通工具不局限于上表要求,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配置,但不得少于和低于上述配置要求。
附件5-5 诉讼和履约
标段 | 要 求 |
JC | 1.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 投标人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所检测过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5.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 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单位(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参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的中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公布的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3)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级等级;(4)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7.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并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表5以往履约情况表后) |
附件6 评标办法
绥遵、青檬和北环高速公路技术状况(MQI)检测及评定招标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16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24号令)、《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意见》(黔交建设〔2017〕85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7人(招标人代表2人),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4)第一信封澄清(如有);
(5)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6)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7)第二信封澄清(如有)
(8)第二信封得分计算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0)编写评标报告。
4.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才能进行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组成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文件有效期,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投标人公章;
b. 投标书附录的数据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各种表格齐全完整,内容清晰可辨;
d.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e.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f. 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回单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名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5)服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人独家投标;
(8)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2.5、2.6、2.7款要求;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5.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设备、履约情况、信用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否决其投标。
6.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当评标委员会人数大于5时,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中的评分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算术平均值,否则直接取算术平均值,各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满分100分;技术、商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即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40分
(1)技术方案(满分35分)
a. 技术方案(满分20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技术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可靠性、组织性进行评价,得12~20分。
b. 保证措施(满分15分)
根据保证措施的可靠性、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定:9-15分。
(2)对本工程检测重点、难点分析(满分5分)
a.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程度:1.5-2.5分。
b.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着重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处理措施可行性程度:1.5-2.5分
6.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50分
(1)项目负责人,满分10分
a.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6分;
b. 与资格审查要求相比,已完成的业绩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测项目负责人经历,加2分,最多加4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2)技术负责人,满分10分
a.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6分;
b. 与资格审查要求相比,已完成的业绩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测技术负责人经历,加2分,最多加4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3)业绩与信誉,满分30分
a. 满足其他资格审查要求,得18分;
b. 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完成1个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测业绩加3分,最多加9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c. 参照执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的中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的信用评价等级;(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级等级;(3)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得3分,A级得1.5分,B级得0分。
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投标人通过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内容完整、页码连续,无缺页、错页;
(2)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
(3)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4)按照财务建议书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
(5)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所报的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 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修正合价;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给予修正;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其投标将被否决。
9. 第二信封得分计算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通过财务评审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0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 = 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5;若D1<D,则E=1.0。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10.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11.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各阶段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12.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只选取相应数量)。
综合得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条件排序:
a. 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
b. 财务得分高的优先
c. 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d. 商务得分高的优先;
e.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较前的优先。
13. 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3.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3.3 监督人员名单
13.4 开标记录
13.5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13.6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13.7 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13.8 评分情况
13.9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3.10 中标候选人名单
13.11 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3.12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13 评标附表
绥遵高速公路、青檬高速公路和北环高速公路已通车运营,根据有关规定,现需对三条高速公路技术状况(MQI)进行检测及评定。资金来源通行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及周期:
招标范围:绥遵高速公路、青檬高速公路和北环高速公路技术状况(MQI)检测及评定服务。
服务周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外业40天,内业20天,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定期检测项目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将检测结果录入指定的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公路隧道数字化养护管理系统、公路管理养护系统、路基管理及公路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并按路线检测工作范围进行技术状况评定,提交合格的检测服务报告之日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主要工程数量表
路线编号 | 线路名称 | 工作范围 | 单位 | 工程数量 | 工作内容 | 备注 |
S81 | 绥遵高速 | 路基及沿线设施 | km | 30.82 | 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 J T G H 1 2 -2 0 1 5)及《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将检测结果录入桥梁管理系统、隧道数字化养护管理系统、公路管理养护系统、路基管理及公路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并按路线检测工作范围的内容进行技术状况评定,提交合格的检测服务报告。 | 双幅 |
桥梁定期检查 | m/座 | 10673.3/54 | 单幅 | |||
隧道定期检查 | m/座 | 3985/6 | 单洞 | |||
涵洞定期检查 | 道 | 116 | ||||
S02 | 青檬高速 | 路基及沿线设施 | km | 30.871 | 双幅 | |
桥梁定期检查 | m/座 | 14935.87/78 | 单幅 | |||
隧道定期检查 | m/座 | 12330/14 | 单洞 | |||
涵洞定期检查 | 道 | 72 | ||||
S02 | 北环高速 | 路基及沿线设施 | km | 29.07 | 双幅 | |
路面检测 | km | 29.07 | 双幅 | |||
桥梁定期检查 | m/座 | 7917.2/48 | 单幅 | |||
隧道定期检查 | m/座 | 7583/6 | 单洞 | |||
涵洞定期检查 | 道 | 71 |
注:1.需全数完成相关检测数据采集分析。其中,路面平整度、车辙、路面破损检测,需双幅行车道、超车道全数检测;路面抗滑性能检测,原则上要求全数检测,可视平整度、车辙、路面破损三大参数的综合状况,以技术状况较差的为主;路面强度检测,依据规范要求完成总里程不小于20%的路线抽检工作。具体桥梁、隧道、涵洞详见相关“明细表”
2.绥遵、青檬高速路面检测已有检测报告,绥遵、青檬路面检测数据录入相应系统作为本次招标范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下表所列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标段 | 项 目 | 要 求 |
JC | 资 质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桥梁隧道工程增项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附表须包含相应的路面车辙检测内容)。 |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单位(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参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的中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公布的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3)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级等级;(4)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本项目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级、D级的企业提交的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指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文件截止之日)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并附检测机关查询函原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7年11月10日9时00分至2017年11月16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 4 日11时00分,请在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 其他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 投诉、举报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7.3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六楼
邮政编码:5630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汇金星力城商务楼1709室
邮 编:550003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博闻、吕迪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原省展览馆)
日期:2017年11月 10 日
附件5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5-1 资 质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JC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桥梁隧道工程增项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附表须包含路面车辙检测内容)。 |
附件5-2-1 人 员
标段 | 检测岗位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JC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或桥梁或隧道专业)资格证书,至少5年公路工程桥梁隧道检测经验,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和隧道专业)资格证书,至少5年公路工程桥梁隧道检测经验,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注: 1. 资格审查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按上表要求附相应证明材料(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扫描件,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由业主或省级交通或质监部门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整个招标及工程检测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附件5-2-2、其他主要检测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试验检测 工程师 | 5 |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5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定期检测工程师任务。 |
试验检测员 | 10 | 助理工程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2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 |
注:
1、投标人填报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必须涵盖公路、桥梁、隧道等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允许1人同时具备多个专业资格。
2、按上表要求附相应证明材料(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扫描件,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扫描件),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试验检测工程师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附件5-3 财 务
合同段 | 财 务 要 求 |
JC | (1)近3年(2014年-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近3年(2014年-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 |
附件5-4-1、主要仪器、设备、设施的最低要求
要求标准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回弹仪 | 台 | 2 | |
碳化深度测量装置 | 台 | 1 | |
钢筋位置及保护层测定仪 | 台 | 1 | |
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 台 | 1 | |
钢筋锈蚀测量仪 | 台 | 1 | |
混凝土电阻率测量仪 | 台 | 1 | |
氯离子含量测定仪或化学滴定装置 | 台(套) | 1 | |
全站仪 | 台 | 1 | |
水准仪 | 台 | 1 | |
桥梁检测车 | 辆 | 2 | |
高空作业车 | 台 | 1 | |
金属超声波探伤仪或射线探伤机 | 台 | 1 | |
裂缝观测仪 | 台 | 2 | |
地质雷达探测仪 | 套 | 1 | |
路面激光平整度测试仪 | 台 | 1 | |
路面激光车辙仪 | 台 | 1 | |
路面横向力摩擦系数检测仪 | 台 | 1 | |
高分辨率路面破损数字图像采集系统 | 套 | 1 | |
路面激光自动弯沉检测仪 | 台 | 1 |
注:1、上表所列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主要设备,未提及的试验检测仪器或机械设备按工程需要或招标人要求进行配备。
2、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且不允许更换,未满足上表要求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附件5-4-2、办公、交通设备的最低要求
序号 | 规 格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办公设备 | |||
1 | 电脑(含笔记本电脑一台) | 台 | 4 | |
2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
3 | 数码照相机 | 台 | 1 | |
二 | 交通工具 | |||
1 | 四轮驱动越野车 | 辆 | 4 |
注:
1、所配备的车辆要求性能良好,车辆手续齐全,合法有效;
2、投标人所配备的主要办公设施、交通工具不局限于上表要求,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配置,但不得少于和低于上述配置要求。
附件5-5 诉讼和履约
标段 | 要 求 |
JC | 1.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 投标人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所检测过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5.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 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单位(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参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的中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公布的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3)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级等级;(4)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7.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并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表5以往履约情况表后) |
附件6 评标办法
绥遵、青檬和北环高速公路技术状况(MQI)检测及评定招标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16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24号令)、《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意见》(黔交建设〔2017〕85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7人(招标人代表2人),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4)第一信封澄清(如有);
(5)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6)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7)第二信封澄清(如有)
(8)第二信封得分计算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0)编写评标报告。
4.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才能进行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组成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文件有效期,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投标人公章;
b. 投标书附录的数据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各种表格齐全完整,内容清晰可辨;
d.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e.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f. 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回单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名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5)服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人独家投标;
(8)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2.5、2.6、2.7款要求;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5.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设备、履约情况、信用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否决其投标。
6.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当评标委员会人数大于5时,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中的评分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算术平均值,否则直接取算术平均值,各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满分100分;技术、商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即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40分
(1)技术方案(满分35分)
a. 技术方案(满分20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技术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可靠性、组织性进行评价,得12~20分。
b. 保证措施(满分15分)
根据保证措施的可靠性、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定:9-15分。
(2)对本工程检测重点、难点分析(满分5分)
a.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程度:1.5-2.5分。
b.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着重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处理措施可行性程度:1.5-2.5分
6.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50分
(1)项目负责人,满分10分
a.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6分;
b. 与资格审查要求相比,已完成的业绩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测项目负责人经历,加2分,最多加4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2)技术负责人,满分10分
a.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6分;
b. 与资格审查要求相比,已完成的业绩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测技术负责人经历,加2分,最多加4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3)业绩与信誉,满分30分
a. 满足其他资格审查要求,得18分;
b. 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完成1个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测业绩加3分,最多加9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c. 参照执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的中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的信用评价等级;(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级等级;(3)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得3分,A级得1.5分,B级得0分。
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投标人通过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内容完整、页码连续,无缺页、错页;
(2)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
(3)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4)按照财务建议书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
(5)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所报的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 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修正合价;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给予修正;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其投标将被否决。
9. 第二信封得分计算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通过财务评审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0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 = 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5;若D1<D,则E=1.0。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10.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11.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各阶段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12.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只选取相应数量)。
综合得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条件排序:
a. 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
b. 财务得分高的优先
c. 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d. 商务得分高的优先;
e.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较前的优先。
13. 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3.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3.3 监督人员名单
13.4 开标记录
13.5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13.6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13.7 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13.8 评分情况
13.9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3.10 中标候选人名单
13.11 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3.12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13 评标附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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