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改建工程和省道S277线海陵大堤南至闸坡段(二期)扩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改建工程和省道S277线海陵大堤南至闸坡段(二期)扩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的委托,对其 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改建工程和省道S277线海陵大堤南至闸坡段(二期)扩建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三、PPP项目编号:441700-20****-********95-0012       

四、PPP项目名称: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改建工程和省道S277线海陵大堤南至闸坡段(二期)扩建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769.76万元(除建设期利息外的静态投资部分暂按经批复的可研投资估算执行),其中:

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改建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2713.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226.60万元,其他费用7529.77万元,预备费2559.42万元,建设期利息1397.7万元。

省道S277线海陵大堤南至闸坡段(二期)扩建工程总投资8056.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52.32万元,其他费用1789.40万元,预备费646.85 万元,建设期利息167.7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含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改建工程和省道S277线海陵大堤南至闸坡段(二期)扩建工程两部分。

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为改建工程,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8.411 公里,全线新建中桥2座;全线设涵洞37道(旧涵加长18道,新建涵洞19道)。

省道S277线海陵大堤南至闸坡段(二期)为扩建工程,本路段于大岭埂山处原设置有一404米长隧道,双向二车道,该路段扩建后,原有隧道部分作为左半幅路基,对原隧道路面进行加铺改造,右侧新建二车道的隧道长410米,通过隧道后,于K77+200与原道路相接,连接线道路全长1.3km,连接公路加上隧道全长共1.71km。

3.项目运营内容

本项目运营内容为对项目资产的养护,包括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等的日常保养、小修、中修、大修等四项工程。

4.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模式实施,由中标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在阳江市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费。土地征收工作由政府方负责,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中。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阳江市人民政府的指定机构,整个项目产权完全归政府所有。项目合作期为自经政府方同意、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15年(其中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改建工程运营期为13年,建设期2年;省道S277线海陵大堤南至闸坡段(二期)扩建工程运营期为14年,建设期1年)。

5.项目实施机构

阳江市人民政府授权阳江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由其下属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依法开展PPP项目有关工作,进行社会资本方采购,监督政府指定出资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合同签约和监管付费等权利义务。

6.项目投融资结构

6.1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占股89%,政府占股11%。

6.2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投资总额的20%,即为8153.95万元。资本金中含政府出资897万元(占股11%,不参与分红),社会资本方出资7256.95万元(占股89%)。资本金以外的项目建设投资(即项目投资总额的80%)主要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直接融资组成。

6.3融资主体

本项目的融资主体为项目公司,应确保项目融资及时到位。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社会资本方股东通过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政府方出资代表及政府任何其他相关部门及机构不承担任何融资职责及承担相应的融资风险,政府方仅为政策性贷款、国家专项基金申请提供必要的协助,不承担实质融资责任。

7.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不收费公路,属于非经营性项目,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无因项目产生的收入来源。本项目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模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政府方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可用性服务费以及运营维护费。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资格审查时须在有效期内,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6亿元(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要求)。

4. 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勘察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证书已具有二维码查询的,可不提供原件),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交安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或以上公路设计经验,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个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工作(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主持的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分别独立或分别加入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7. 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8. 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关于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在成立项目公司时,所占股权比例不得低于0%(不含0%)。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2),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1.采用合格制的方式确认合格投标申请人。

2.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项目实施机构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当满足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满足资格预审标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的投标申请人。(具体细则详见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投标申请人应当在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资料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资格预审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1);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经办人如是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上述第(2)、第(4)项资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第(1)、第(3)项资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格式详见附件2)。

3.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履约保证的担保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担保(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RMB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缴纳形式:银行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或银行汇款。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7年 11月 14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 12月 05日09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工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工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23号
联系人:赖宇航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9500
(四)财政部门:阳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阳江市石湾北路225号二楼
联系人:陈科 联系电话:****-*******

附件:采购文件151*****43562.doc">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 年 11月10日

标签: 扩建工程 改建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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