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塘LNG气化站及加气站工程招标公告

琅塘LNG气化站及加气站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化县琅塘LNG气化站及加气站工程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审批联系人:欧云  联系电话:****-*******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新化县琅塘LNG气化站及加气站工程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化县琅塘镇团结山村、五星村交界处
建设单位湖南新康燃气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湖南鑫创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化县琅塘镇团结山村、五星村交界处,总投资2988.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6083.6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即LNG加气区(含4台加气机)、LNG气化区含60 m3LNG储罐一座,气化器撬一台,CNG储气罐一个;公用辅助工程:含3F办公楼1栋、1F站房1栋;储运工程:含LNG储存区(含100m3LNG立式储罐2个,增压器2个,集液池一座)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水污染防治措施: 站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营运期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及时清运周边做农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湿润、遮挡等有效方式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营运期气化站及加气站放散废气经有效处理后通过1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做到填挖平衡,建筑垃圾按规定合理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局LNG槽车、加气车辆等产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气站 气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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