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市行政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市行政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区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行政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区维修工程已由乐机事〔2017〕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乐清市。
招标内容、范围:本工程投资概算155.13万元;工程内容包括对市行政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区建筑和路面进行维修。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乐清市本地企业(企业注册地在乐清市行政区域内,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7年11月 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上发布。
9.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10.特别提醒: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 (地址:http://www.yqztb.gov.cn)市场主体登陆与注册模块进行注册和报名。若已经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可以直接进行投标报名的操作。
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1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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