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河镇白茆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刘河镇白茆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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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河镇白茆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河镇白茆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经 蕲春县刘河镇白茆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 项目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 蕲春县刘河镇白茆村民委员会 。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 刘河镇白茆村 ,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总投资551306.18元。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取得“CA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按照进场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投标人请于 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16:00时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时50分止。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时50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11月16日下午16:00之前由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57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17年底付30%,2018年底付30%,2019年底付30%,2020年付剩余的1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白茆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李书记 159*****511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胡小姐 189*****228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程主任 151*****199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刘先生 159*****9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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