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超声诊断仪、监护仪、电解质分析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超声诊断仪、监护仪、电解质分析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超声诊断仪、监护仪、电解质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单位自筹。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委托现就“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超声诊断仪、监护仪、电解质分析仪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2.项目名称与概况:

项目名称: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超声诊断仪、监护仪、电解质分析仪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XETXZB2017-094

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45万元。

采购内容:台车式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监护仪一台、电解质分析仪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或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3供应商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3.4投标人需承诺①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www.gsxt.gov.cn查询);③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www.hbcxpt.cn查询)(以上三项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到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同欣招标代理公司四楼(人力资源市场对面)购买采购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4日14时30分,地点为宣恩县市民之家六楼(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后方)。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

地址: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

联系人:滕燕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人力资源市场对面)

联系人:叶仙

邮 编:445500

电话:153*****9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解质分析仪 监护仪 超声诊断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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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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