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三期安置地块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机场三期安置地块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三期安置地块道路改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石碶街道万利路

规 模: /

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 :*******

计 划 工 期:9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改造、挡土墙、地基处理等内容。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给招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图纸、预算书、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提交: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
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4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传真:137*****37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 地块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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