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为规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质量,对威远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维修养护项目 工程中,技术标准高,施工难度较大,农户、村级组织不能建设的项目,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选择施工队伍实行工程承包的方式建设。现将施工队伍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年检合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的企业;

(二)施工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近三年(2014—2016年,下同)无亏损,规定公告至报名期间(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5日),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存款余额50万元及以上;

(四)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2016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公告要求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施工企业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4.91万元,收款单位威远县高石镇财政所,开户行威远县农商银行高石支行;银行账号****************2。

(七)本次施工队伍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一律拒收不予报名)。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资质证书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

(六)安全许可证副本;

(七)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三年(2014—2016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造价员资质证件;

(九)规定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以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缴纳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或进账单(盖银行鲜章);若为网上银行转账的,需提供网银转账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和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收据可不加盖施工队伍印章);

(十一)2014年一2016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十二)公司对第一条第五项所述内容进行承诺。

三、项目概况与范围

(一)实施地点:威远县高石镇

(二)建设内容:山坪塘4口、渠道1.1KM、蓄水池2口。

四、选择办法

(一)施工单位或被委托人不能重复报名。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队伍中,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作为候选施工队伍;候选施工队伍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项目施工文件说明书》要求编制项目《施工方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体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施工队伍中,第二轮随机抽取确定施工队伍。

(二)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候选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抽取候选施工队伍会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第二轮抽取确定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候选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业主与施工队伍签定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不计息)。中选的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选施工队伍在签定施工合同前补齐)。

五、报名时间、地点

自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15日止(一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报名提交的资料(盖鲜章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威远县高石镇镇镇人民政府报名,并交报名费500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89*****031

六、公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公告媒体

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4日在威远电视台和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yuan.gov.cn/)同时发布。

威远县高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准入 养护 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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