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中环南延项目支座(第二次)招标公告
西中环南延项目支座(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西中环南延项目支座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QGSWZ-2017-11-05) 根据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环湖西路伸缩缝需求, 本询价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http//:)进行询价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西中环南延(西中环-姚村连接线)工程一标段,工程简介:本工程为西中环南延工程第一标段,工程范围为 BK0+261.4~BK1+670(主线长 度 1409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南中环~西中环立交改造(一条拓 宽匝道、四条新建匝道)、主线高架桥、旧晋祠路跨冶峪河地面桥、过街地道)、排水工程、照 明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 三、技术要求: 《铁路桥梁球型支座》(TB/T 3320-2013) 《桥梁球型支座》(GB/T 17955-2009) 《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4和JT/T327-2004 《公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GT391-1999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项目、设计院提供技术要求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为准。 2.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材料质保书、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 根据需方计划要求交货。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汽车运输。 5.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四.结算与付款:结算实行固定价 4.1 本合同无预付款。 4.2 结算采用以下方式 (1)每月的21日为当月结算截止日期,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混凝土实际收货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4.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5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4.4货款分期支付。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90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70 %,剩余20%待办理完封账协议后30日内无息支付,剩余10 %作为质保金,待甲方与业主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且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6.5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4.5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货物的供应。 4.6本合同质保期与甲方工程质保期相同。因货物货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终身负责。 五、报价时间安排: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连续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如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请提供;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相应投标物资的中铁大桥局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内,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5.1 报价人资格: 5.2 供方报价步骤:供方报价、上传WORD文档 (1)报价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应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供方报价(表中各栏必须填写、上传,如未上传,相关报价无效)。并且按照询价公告中投标物资报价表格式上次WORD文档的报价表(见附件)。 (2)报价说明: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税金。报价人应按询价公告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A. 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报价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 B.综合费用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交纳的时间:中标后签订合同前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现金(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函(合同总价的10%) 采购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按相关银行规定的格式开具,采购人不接受增加采购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 七、评审: 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询价结果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询价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列为不良物资供方,三年内不得参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相关物资的投标、询价,同时采购人有权依法向供应商追索所受损失。 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必须和买方签订购货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 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前未提供履约担保,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联系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西中环南延项目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 联系人:桂双杰 联系电话:136*****778 询价组织机构: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佳炜 联系电话:********892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2017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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