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和装备器材招标公告

车辆和装备器材招标公告

金昌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和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将对金昌市公安消
防支队车辆和装备器材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项
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因第三包在之前两次公开招标投标供应商报名都不
足三家,故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7JT-40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三包:手持式钢筋速断器、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绝缘剪断钳、中型双
级救援顶杆、弧形刀片中型剪断器、机动链锯、蛇眼生命探测仪、金刚石链条、
金刚石锯片、砂轮锯片、牵拉器、两用电锤、铝合金支撑板、便携式氧气切割机、
ID L、多孔板、单滑轮、双滑轮、静力绳。
项目总概算:30.6754 万元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
投标时提供);
4.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
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
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6.投标人所投器材若不是自身生产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为其出
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的证明材
料。
7.投标单位须有健全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证明需注明服务场所(提供服务
场所营业执照原件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弄虚做假者将取消投标资格。(原件备查)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所有产品需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1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上述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
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加盖出具方公章方
为有效。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7 年 11 月 11 日 8:30—2017 年 11 月 15 日 18:00
(二)方式:请供应商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注册获取
登录权限后在线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详情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
告栏《关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加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网址:金昌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jcggzy.com/ )。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09:00 时(当
日上午 08:30 时起开始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不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 20 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大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装备器材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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