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PPP项目已由北海市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采购,项目实施机构为北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由北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北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PPP项目进行社会资本采购,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项目社会资本。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HYEZ5C*******
二、项目名称: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PPP项目
三、本项目总投资: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8195.82万元。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与规模: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PPP项目,拟建设一座日处理餐厨垃圾100吨/日(近期)的现代化餐厨垃圾处理厂,待北海市餐厨收运量超过设计规模时,则启动项目的远期建设(远期扩建至150吨/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套收运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收运车辆及相关配套设施)、处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称重计量系统、物料接收与预处理系统、油脂处理系统、湿热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利用、脱硫、贮藏系统以及智能互联网监管平台)及配套附属、供电工程、公用工程等。
2、合作年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含建设期12 个月),特许经营期为特许经营合同生效日起至特许经营合同生效日第三十(30)个周年之日结束。
3、运作模式: PPP合作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4、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出资人和中选社会资本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北海市依法组建,政府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163.9万元,占股10%;社会资本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1475.1万元,占股90%。
5、项目投融资结构:项目静态总投资为8195.82元,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静态总投资估算金额的20%,不少于1639万元(资本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不可用于其它支出),项目资本金之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筹措。
五、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PPP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的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北海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12个月)。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移交给北海市政府指定单位。
六、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需提供检察机关针对申请人开具的关于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均可)。
3、申请人2012年以来应具有至少一个已运营餐厨垃圾处理量不少于100吨/日且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工艺的PPP(BOT或BOO)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已运营证明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复印件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 2017 年11 月13日至 2017 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5:00 至 17:00 时)到北海市西藏路9号高新技术创业园物-002号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只有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企业方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携带原件备查,原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审查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多证合一后的证照)。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需提供检察机关针对申请人开具的关于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均可,开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 PPP改革的通知》(桂财金〔2016〕67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 号)。
九、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已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预审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申请人自行查阅。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4日9时30分。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接受其它网站的非法转载。
本项目澄清(更正)文件均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申请人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更正)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北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
联系人:谢余寰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西藏路9号高新技术创业园物-002号
联系人:蒋春艳
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部门:
北海市财政局 电话: ****-*******
201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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