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电子信息产业园1-8#和18-19#楼10KV配电工程

海州电子信息产业园1-8#和18-19#楼10KV配电工程

海州电子信息产业园1-8#和18-19#楼10KV配电工程

发布时间:2017-11-09 地区:连云港市海州电子信息产业园1-8#和18-19#楼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LYGHT********

连云港沁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海州电子信息产业园1-8#和18-19#楼10KV配电工程,招标人为连云港沁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已经由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定承包单位。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海州电子信息产业园1-8#和18-19#楼10KV配电工程

(2) 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本次招标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次招标内容:海州电子信息产业园1-8#和18-19#楼10KV配电施工,详见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45天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7)合同估算价为:589万元
二、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二)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职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的。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增加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的;
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期内不良行为记录。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等)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

⑤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人员配备要求提供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信息。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

⑥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⑦本工程执行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非本省、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

四、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726室处报名。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含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时 3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递交时间为: 2017 年11月 30日 15 时00 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文件截止及递交地点在连云港海州区招标投标中心(海州区新海街道海连西路28号)公开进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

7、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8、拟报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原件及连续近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8月~2017年10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9、外省、外市入市核验证明。

注:上述资料原件递交申请书时提供,逾期不予接收。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及方法:

依据苏建法[2004]229号文(连建招[2004]565号文转发)内容精神,在此原则基础上结合苏建招[2009]140号等文精神,且遵循公平原则设置。

一、投标报价(70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l×Ql+B×K2×Q2
Q2=1-Ql,Ql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l、Kl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值为90%。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按以下执行: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确认存在计算错误的除外;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低于基准价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倍,偏离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15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做出合理的现场平面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9)雨季施工、成品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三、类似业绩(8分)

投标人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4分,最多得8分。

注:

1)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备查,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无原件或原件不全者不予计分。

2)类似业绩为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10KV配电工程。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合同金额等其他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要求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否则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及技术力量(7分)

1)质量保证期限1分:质量保证期24个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0.5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

2)维修响应时间1分:维修响应时间8小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每滞后1小时扣0.5分。

3)自购设备情况:根据的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承装、承修)需要所应当且必须配备机械及设备情况,提供正规采购发票。齐全5分;良好3分;一般2分;(需提供发票证明,无发票不得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现金: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1月28日16:30前将投标保证金投110000元以电汇等的形式缴纳至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账户,并携带汇款凭证换取收据。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726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518

电汇账户:

户 名: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帐 号:****************055292

注: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按缴款时的单位、基本户账号返还。

八、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有关补偿费用。

2、现场踏勘

2.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3其他: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4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一旦中标,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人员应确保参加工程的实施,列明的机具应保证工程随时调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招标人:连云港沁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电子产业园
联系人:许浩

联系电话:152*****0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726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139*****5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产业园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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