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古坊群China村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招标公告

景德镇古坊群China村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招标公告



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古坊群(China村)建设

PPP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JJJS2017-1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德镇古坊群(China?村)建设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建设环保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场址位于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东北部,于红叶路西北侧。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项目可研资料,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如下:

根据《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20)》产业布局、发展定位和项目功能要求,并考虑建设场地等多种因素,本项目拟建古坊群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1589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07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包括:古作坊建筑面积53580平方米,配套住宿区建筑面积3775平方米,艺术中心、书院建筑面积4865平方米,中央游乐区域建筑面积5684平方米,美食广场建筑面积3459平方米,入口建筑物面积2148平方米,物流中心565平方米。绿化面积31549平方米,水景10008平方米,道路14893平方米,硬质铺装66763平方米,生态停车场9767平方米,截洪沟16377平方米等。

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详见表1-1。

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1

用地面积

平方米

158925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74076

2.1

古作坊建筑面积

平方米

53580

2.2

配套住宿区

平方米

3775

2.3

艺术中心、书院

平方米

4865

2.4

中央游乐区域

平方米

5684

2.5

美食广场

平方米

3459

2.6

入口建筑(游客服务中心)

平方米

2148

2.7

物流中心

平方米

565

3

建筑密度

平方米

32%

4

绿地率

47%

5

容积率

0.47


1.1.5主要产出说明

(1)建筑物

古作坊建筑面积53580平方米:主要为民间古作坊商户;外埠景漂工作室;艺术家工作室。

配套住宿区建筑面积3775平方米:配套住宿,客栈、休闲服务、山林度假产品等。

艺术中心、书院建筑面积4865平方米:瓷博物馆;艺术展示馆;艺术游学体验。

中央游乐区域建筑面积5684平方米:V R陶瓷工艺科技展示馆;陶瓷体验;亲子寓教于乐体验;互动电竞体验。

美食广场建筑面积3459平方米:特色美食、商业街。

入口建筑物面积2148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陶瓷品鉴、购物。

物流中心565平方米:货物集散功能。

(2)室外工程

绿化面积31549平方米,水景10008平方米,道路14893平方米,硬质铺装66763平方米,生态停车场9767平方米,截洪沟16377平方米等。

2.1.3项目投资估算:投资约61195万元,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计,约为12239万元。

2.1.4工程投资及进度计划安排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3年,初步定为2年,根据实际情况可放宽为3年。

表1-1:投资计划表(暂按2年安排)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合计

建设期

第1年

第2年

比例

100.00%

48.89%

51.11%

1

投资计划

61195

29919

31276

1.1

建设投资

58560

29280

29280

1.2

利息

2636

639

1996

实际建设进度由社会资本(项目公司)与政府方共同协商、统筹安排确定。

2.1.5计划工期:本项目的合作期限暂定为18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6年。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景德镇古坊群(China?村)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2.2本项目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合作范围包括前期工作、投融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工作。

项目建设完成后进入运营期,项目公司负责古作坊群的建筑主体、配套设备设施及室外工程等物业的运营维护;古作坊群建筑及配套设施(古作坊、配套住宿区、艺术中心、书院、中央游乐区域、美食广场、物流中心)拟由政府方招商引资进行运营。

2.2.3本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拟引进有实力、有相应经验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道路、景观(含绿化、水系统等)等为公益性项目,古作坊群及配套设施为经营性项目,本项目整体而言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模式。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其中,建设含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2.2.4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主要说明项目公司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政府应按PPP项目合同的约定,结合项目运作的绩效,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包括以下两部分:

(1)项目建设形成的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政府/政府授权代表为此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

(2)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资产的运营维护,政府/政府授权代表为此支付的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

本项目含公益性及经营性两部分内容,就项目整体而言可视为准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设置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即具有经营性部分使用者付费用于覆盖整个项目的投资和运营回报,差额缺口部分由政府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进行补贴。

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

3.1.2社会资本方提供2014-2016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需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6年末净资产3亿元人民币以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为本项目资本金的90%。;

3.1.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1.5申请人资质和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不能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要求详见公告):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5)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1)施工管理人员:

①申请人拟派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对申请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3名、专职安全员2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标准员1名、机械员1名、资料员1名、劳务员1名,人员须为申请人单位在职人员;

②申请人拟派的市政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市政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对申请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2名、专职安全员2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标准员1名、机械员1名、资料员1名、劳务员1名,人员须为申请人单位在职人员;

(2)设计、项目负责人:

①申请人拟派的建筑设计主持设计师:需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②申请人拟派的市政设计主持设计师:需具备市政或路桥专业(或相近)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勘察负责人:

申请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需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勘察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并需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近三个月(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往前顺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本项目既接受投资人的投标,同时也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成员须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需占项目公司股份50%以上;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4 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 11 月 13 日至2017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5 时00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唐英大道博智公司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

凭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原件核对):

(1) 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所有成员则均需提供);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按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交);

(4) 建筑及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施工单位须提交);

(5) 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6) 外埠来赣申请人(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或备案信息登记手续;

(7) 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提供牵头方的);

(8) 企业近三个月(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往前顺推)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如联合体投标则则提供投资方的);

(9) 联合体协议原件(如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但需列明联合体所有成员责任、权利和义务);

(10) 投资人提供满足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贷款承诺书或授信意向书);

(11) 投资人参与PPP项目投资或建设项目业绩1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公司合同);

(12) 建筑及市政施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本单位近三个月(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往前顺推)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及本单位近三个月(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往前顺推)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13) 建筑及市政主持设计师的身份证、建筑师注册证、职称证、本单位近三个月(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往前顺推)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14) 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近三个月(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往前顺推)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15) 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材料要求:相应的职称证书、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本单位近三个月(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往前顺推)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施工单位须提交)

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或打印件一式两份,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所有成员按要求进行签署或盖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对(企业资质证书除外)。申请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投资方授权且须经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施工项目经理(两个专业)、主持设计师(两个专业)、勘察项目负责人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5.2 只有按照公告要求现场提交了完整报名材料的,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4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时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地址)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1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政府采购政策及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8.1境外社会资本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我国相关采购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8.2 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建设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建设大厦9楼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 189*****070****-*******

日期:2017年11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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