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大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招标公告
平鲁大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招标公告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鲁大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鲁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鲁大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朔政采公[2017]H100号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96.35万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本次采购共一包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资格要求 |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 |||
商务要求 |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 | |||
技术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违法数据上传平台 | ||
2 | 改造执法取证系统 | ||
3 | 新建区间测速点 | ||
4 | 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 |
注: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时间为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查询方式: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第2项资质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须提供该公司工作的证明材料(被授权人的缴纳社保记录),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集采机构留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资质副本原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工作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全部加盖公司鲜章)各一份。
六、招标文件免费领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招远路131号、旧质监局五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5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政务大厅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8-3号)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电汇:
开户名称: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
行号:********0016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鲁大队
地址:朔州市平鲁区文昌街1号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
集采机构: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招远路131号、旧质监局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49–*******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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